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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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4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宁化县老鹰山茶叶专业合作社等5家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旺森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家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如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

附件: 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

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结果

拟拨付资金

(万元)

1

宁化县旺森农机专业合作社

石壁镇

合格

10

2

宁化县安远镇家富制种专业合作社

安远镇

合格

10

合计

20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4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宁化县老鹰山茶叶专业合作社等5家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旺森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家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如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

附件: 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

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验收结果

拟拨付资金

(万元)

1

宁化县旺森农机专业合作社

石壁镇

合格

10

2

宁化县安远镇家富制种专业合作社

安远镇

合格

10

合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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