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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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9: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谢绍青、朱恒湖 采购人代表名单:邝虹玮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总成交金额 ¥4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女士/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0-*-139/164
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139/164
附件:
附件1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发售稿】F24GZ0436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CLF0124GZ04QY36(招标文件编号:CLF0124GZ04QY36)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越秀区麓苑路51号403B16房

中标(成交)金额:4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 (略)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所有实施内容,包括开发、测试及上线;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为期1年的系统运维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磋商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谢绍青、朱恒湖采购人代表名单:邝虹玮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76.71分。
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 (略) 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39/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谢女士

电 话:  020-*-139/16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9: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谢绍青、朱恒湖 采购人代表名单:邝虹玮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总成交金额 ¥4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女士/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0-*-139/164
采购单位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139/164
附件:
附件1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发售稿】F24GZ0436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CLF0124GZ04QY36(招标文件编号:CLF0124GZ04QY36)

二、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越秀区麓苑路51号403B16房

中标(成交)金额:4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 (略)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智慧普法模块开发实施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所有实施内容,包括开发、测试及上线;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为期1年的系统运维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磋商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谢绍青、朱恒湖采购人代表名单:邝虹玮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76.71分。
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 (略) 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39/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谢女士

电 话:  020-*-13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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