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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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结果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招 (略) 江北 (略)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华昌 (略)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4-0011

项目名称: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折扣率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负责工作,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采购(允许分包)及其他受到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结束并完成移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4)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岗位不可兼任,联合体全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00至**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 年 8 月 7 日 14时00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 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 ”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 波 市 阳 光 服 务 平 台 系 统 使 用 费 收 取 按 照 宁 波 市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http://**)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北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 (略)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林如满、华颖燕 、刘小英、张磊、张露萍

电 话:0574-*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招 (略) 江北 (略)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华昌 (略)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4-0011

项目名称: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折扣率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通宁路520弄(白米湾河-金山路300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负责工作,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采购(允许分包)及其他受到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审计结束并完成移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4)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岗位不可兼任,联合体全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9:00至**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 年 8 月 7 日 14时00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 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 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 ”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 波 市 阳 光 服 务 平 台 系 统 使 用 费 收 取 按 照 宁 波 市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http://**)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北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 (略)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林如满、华颖燕 、刘小英、张磊、张露萍

电 话: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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