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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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龙港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09: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健、王明先、牛桂芬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明涛
项目联系电话 024-*-0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辽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 042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合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明涛 024-*-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HJZB*(招标文件编号:HJZB*)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绥 (略)

供应商地址:绥中县 绥中镇东大街(绥中镇二段 27-16)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绥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向采购人提供蔬菜、豆制品类;猪、牛、羊、等禽类;禽蛋及奶类;海产品类;米、面、油、杂粮类;水果、饮用水等快消类;调料、干菜、咸菜供应与配送。 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初加工,食用率达到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健、王明先、牛桂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33 (分)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填报的整体折扣为75.00%

3、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7203、7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42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姜明涛 0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明涛

电 话:  02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龙港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09: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健、王明先、牛桂芬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明涛
项目联系电话 024-*-0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辽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 042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合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明涛 024-*-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HJZB*(招标文件编号:HJZB*)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绥 (略)

供应商地址:绥中县 绥中镇东大街(绥中镇二段 27-16)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绥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向采购人提供蔬菜、豆制品类;猪、牛、羊、等禽类;禽蛋及奶类;海产品类;米、面、油、杂粮类;水果、饮用水等快消类;调料、干菜、咸菜供应与配送。 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初加工,食用率达到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健、王明先、牛桂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33 (分)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填报的整体折扣为75.00%

3、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7203、7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42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姜明涛 0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明涛

电 话: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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