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养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养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养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8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预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1.项目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养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招标项目编号:ZRGT-JL-*
3.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 (略) ;
投标报价:*.77 元
项目负责人:宋秀华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
投标报价:*.15 元
项目负责人:柏松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建 (略)
投标报价:*.76元
项目负责人:于术强
4.工期:** 日至2025年12月 31日完成联合验收(节点工期于**日主体框架5层,**日完成主体封闭,**日完成预验收),共计498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日
三、 招标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城开农业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大厦
联系人:王炳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荣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
联系人:尚宏兴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日至**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荣 (略)
**日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养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8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预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1.项目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养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2.招标项目编号:ZRGT-JL-*
3.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 (略) ;
投标报价:*.77 元
项目负责人:宋秀华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
投标报价:*.15 元
项目负责人:柏松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建 (略)
投标报价:*.76元
项目负责人:于术强
4.工期:** 日至2025年12月 31日完成联合验收(节点工期于**日主体框架5层,**日完成主体封闭,**日完成预验收),共计498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日
三、 招标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城开农业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大厦
联系人:王炳海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荣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
联系人:尚宏兴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日至**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荣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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