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维修运作辅助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地铁维修运作辅助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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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地铁维修运作辅助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2024-2025)(比选编号:XXGLB-*)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经评审,7家响应人的比选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略) 三 (略)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未作任何勾选,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视为负偏离,因此其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略) 均通过了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的技术商务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资格审查 | 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 | 是否进入技术商务评分 |
1 | 北京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2 | 北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3 | 广东精点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4 | 广州擎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5 | (略)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6 | 天讯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7 | (略) 三 (略) | 通过 | 不通过 | 否 |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8日0: 00至2024年8月12日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投标活动。对比选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比选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比选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略) 信息管理中心IT建设与应用部
联系电话: 020- *
监督部门: (略) 信息管理中心党群综合部
联系电话:020-*
地址: (略) 海珠 (略) 1238号万胜广场A塔35楼
(略)
日期: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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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地铁维修运作辅助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2024-2025)(比选编号:XXGLB-*)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经评审,7家响应人的比选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略) 三 (略) 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未作任何勾选,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视为负偏离,因此其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略) 均通过了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的技术商务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资格审查 | 技术商务标符合性审查 | 是否进入技术商务评分 |
1 | 北京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2 | 北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3 | 广东精点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4 | 广州擎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5 | (略)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6 | 天讯 (略) | 通过 | 通过 | 是 |
7 | (略) 三 (略) | 通过 | 不通过 | 否 |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8日0: 00至2024年8月12日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投标活动。对比选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比选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比选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略) 信息管理中心IT建设与应用部
联系电话: 020- *
监督部门: (略) 信息管理中心党群综合部
联系电话:020-*
地址: (略) 海珠 (略) 1238号万胜广场A塔35楼
(略)
日期: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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