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后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神木市电石集团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后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12日12时00分00秒
本招 (略) 电石集团 (略) 一体化后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236/00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第1包 | 西安秦达 (略) | 1510.*万元(人民币) |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 | 第1包 | 陕西 (略) | 1599.*元(人民币) |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3 | 第1包 | 陕西兰海 (略) | 1786.*万元(人民币) |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第1包 | 西安秦达 (略) | / | / |
2 | 第1包 | 陕西 (略) | / | / |
3 | 第1包 | 陕西兰海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西安秦达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第1包 | 陕西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第1包 | 陕西兰海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略) 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电话:029-*。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招标人: (略) 电石集团 (略)
地址: (略) 锦界 (略) 神木电石集团
联系人:李少军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 (略)
地址: (略) (略) 北口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联系人:李雪 杨晓义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12日12时00分00秒
本招 (略) 电石集团 (略) 一体化后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236/00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第1包 | 西安秦达 (略) | 1510.*万元(人民币) |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 | 第1包 | 陕西 (略) | 1599.*元(人民币) |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3 | 第1包 | 陕西兰海 (略) | 1786.*万元(人民币) | 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第1包 | 西安秦达 (略) | / | / |
2 | 第1包 | 陕西 (略) | / | / |
3 | 第1包 | 陕西兰海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西安秦达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第1包 | 陕西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第1包 | 陕西兰海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略) 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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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招标人: (略) 电石集团 (略)
地址: (略) 锦界 (略) 神木电石集团
联系人:李少军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 (略)
地址: (略) (略) 北口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联系人:李雪 杨晓义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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