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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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ACCW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08日

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淮 (略) 槐花园(一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栖霞区迈皋桥 (略) 285号80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联系人: 庞闫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陈敏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08日

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ACCW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08日

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淮 (略) 槐花园(一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栖霞区迈皋桥 (略) 285号80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荣锦圆梦苑)商业s2栋101商室

联系人: 庞闫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陈敏

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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