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处理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表面处理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8月8日上午9点30分,该项目在远大中心22层8号会议室开标,6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保定向阳 (略)
招标人联系地址: (略) 竞秀 (略) 801号
项目名称:表面处理生产线 1(套)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091.*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江苏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91.26分,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9.85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无锡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7.04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 其他投标人排序:
江苏嘉和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5.08分,排序第四,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纽堡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3.40分,排序第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邢台 (略) 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和1项关键技术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条“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及“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提供的两份投标函,一份为复印件,另一份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0.2.3(1)要求:“废水处理站每日运行处理16小时”,该投标人在其技术偏差表中表示响应,但在其技术支撑资料第174页中响应为:“污水处理量按每班 8 小时设计”,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8条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条“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带‘*’的指标为重要指标,若不提供技术资料支持或不满足者,将予以废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邢台 (略) 投标被否决。
提交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 (略)
联系人:刘思梦、管子婧
联系电话:010-*、2617
邮箱:*@*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8月9日
2024年8月8日上午9点30分,该项目在远大中心22层8号会议室开标,6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保定向阳 (略)
招标人联系地址: (略) 竞秀 (略) 801号
项目名称:表面处理生产线 1(套)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 (略)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1091.*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江苏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91.26分,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9.85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无锡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7.04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 其他投标人排序:
江苏嘉和 (略) 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5.08分,排序第四,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纽堡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商务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83.40分,排序第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邢台 (略) 存在1项初步评审指标和1项关键技术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条“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及“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提供的两份投标函,一份为复印件,另一份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0.2.3(1)要求:“废水处理站每日运行处理16小时”,该投标人在其技术偏差表中表示响应,但在其技术支撑资料第174页中响应为:“污水处理量按每班 8 小时设计”,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8条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条“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带‘*’的指标为重要指标,若不提供技术资料支持或不满足者,将予以废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邢台 (略) 投标被否决。
提交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 (略)
联系人:刘思梦、管子婧
联系电话:010-*、2617
邮箱:*@*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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