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项目成交公告
沛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沛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项目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沛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15:4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静心,华凤祥,马红茹 | ||
总成交金额 | ¥19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亚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沛县新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沛县经济开 (略) 北侧、 (略) 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亚南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中晟土地 (略) | *MA1Y3PFU5K | (略) 江北新区浦口大道6号财富大厦06幢809室 | 8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沛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本整治试点需办理农转用组卷约20个批次 服务时间:60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华凤祥、张静心、马红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8日
2.定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4.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 (略) 2号
联系人:魏垂波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沛 (略)
单位地址: (略) 沛县经济开 (略) 北侧、 (略) 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联系人:吴亚南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南
电话:05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沛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项目 | ||
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沛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15:4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静心,华凤祥,马红茹 | ||
总成交金额 | ¥19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亚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沛县新 (略) 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沛县经济开 (略) 北侧、 (略) 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亚南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中晟土地 (略) | *MA1Y3PFU5K | (略) 江北新区浦口大道6号财富大厦06幢809室 | 8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沛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用地转用组卷报批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本整治试点需办理农转用组卷约20个批次 服务时间:60天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华凤祥、张静心、马红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8日
2.定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4.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 (略) 2号
联系人:魏垂波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沛 (略)
单位地址: (略) 沛县经济开 (略) 北侧、 (略) 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130室)
联系人:吴亚南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亚南
电话:05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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