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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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JW14-F1002(招标文件编号:2024-JW14-F1002 )

二、项目名称: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8号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9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略) (A、B区域位于鼓楼区,C区域位于闽侯县)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物业服务期限为(1+1+1)年,首签1年(含服务试用期1个月)

在服务期间,拟更换的人员招聘应邀请采购单位参与或经采购单位认可后方可上岗;其余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强、林欣、周志钢、陈翔、董心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标准为1.5%。 缴纳要求: 成交服务费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 账号:3505 0100 2406 0000 0661 ;邮箱:*@*26.com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56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4家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小组对4家投标人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审查,其中福州现代 (略) 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完整(仅提供5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对3家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金 (略) 提供的技术偏离表二、★技术要求序号4、5未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2家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中条款:“20.4投标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采购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采购机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由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方式变更及后续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或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可以提出审价方式定价结算。”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62元;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天利仁和 (略)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某部     

地址:福建某部        

联系方式:冯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8层03室            

联系方式:林志玉、张玲蓉 059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玉、张玲蓉

电 话:  0591-*-817

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JW14-F1002(招标文件编号:2024-JW14-F1002 )

二、项目名称: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8号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9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福建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略) (A、B区域位于鼓楼区,C区域位于闽侯县)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物业服务期限为(1+1+1)年,首签1年(含服务试用期1个月)

在服务期间,拟更换的人员招聘应邀请采购单位参与或经采购单位认可后方可上岗;其余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强、林欣、周志钢、陈翔、董心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标准为1.5%。 缴纳要求: 成交服务费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 账号:3505 0100 2406 0000 0661 ;邮箱:*@*26.com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56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合同包1共有4家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小组对4家投标人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审查,其中福州现代 (略) 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完整(仅提供5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对3家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金 (略) 提供的技术偏离表二、★技术要求序号4、5未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2家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中条款:“20.4投标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采购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采购机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由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方式变更及后续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或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可以提出审价方式定价结算。”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62元;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天利仁和 (略)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某部     

地址:福建某部        

联系方式:冯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8层03室            

联系方式:林志玉、张玲蓉 059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玉、张玲蓉

电 话:  059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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