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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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24-D-0582

二、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鹏路翔 (略)

2.中标供应商地址: (略) 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 (略) 场3栋107

3.中标综合折扣率94%,供应商评审综合折扣率94%,评审总得分99.5745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昌和、张连凤、郝亚东、李慧英、杨阳(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博宇

2.联系方式: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2.采购人地址: (略) 北辰区*字沽北大街104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杨阳,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11600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日


附件A.docx
招标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24-D-0582

二、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鹏路翔 (略)

2.中标供应商地址: (略) 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 (略) 场3栋107

3.中标综合折扣率94%,供应商评审综合折扣率94%,评审总得分99.5745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昌和、张连凤、郝亚东、李慧英、杨阳(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博宇

2.联系方式: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2.采购人地址: (略) 北辰区*字沽北大街104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杨阳,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11600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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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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