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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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12 11:35 信息来源: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J1851

二、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远县榴 (略) 333号央名门区6号楼沿街商铺S117

成交金额:34.*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3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主要内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原外墙面拆除至墙体基层,新建外墙面抹灰、外墙面保温、外墙面喷真石漆、局部外墙面铝塑板幕墙、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涛

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证 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关莹(组长)、陈奎、葛立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60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特殊教育心

地址: (略) 淮上区昌明街北首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立冬(采购人)、王贞(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11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4-08-12 11:23
  • 在线审核
    通过
    2024-08-12 11:34

cg185成交结果公告附件.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信息时间:2024-08-12 11:35 信息来源: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J1851

二、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远县榴 (略) 333号央名门区6号楼沿街商铺S117

成交金额:34.*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3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外立面建设项目,主要内 (略) 特殊教育心慧行楼原外墙面拆除至墙体基层,新建外墙面抹灰、外墙面保温、外墙面喷真石漆、局部外墙面铝塑板幕墙、建筑垃圾外运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涛

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证 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关莹(组长)、陈奎、葛立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60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特殊教育心

地址: (略) 淮上区昌明街北首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立冬(采购人)、王贞(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11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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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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