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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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清徐县 公告时间 **日 16:37
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静(组长)、陈丽萍、郭学桃、曹云魁、武飞(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3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学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杏花岭区府西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申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清徐食堂服务采购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QXSWJ*(招标文件编号:QXSWJ*)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小店区小马北街馨和佳苑10幢负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13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 (略) 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早、中、晚三餐及其他临时工作用餐服务。 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下,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包括食材(含辅材等)采购、餐食加工制作、餐厅安全生产和卫生保障、餐饮团队管理等。用餐形式主要为自助餐。早餐就餐人数约8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11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10人。同时应满足采购人其他临时工作用餐,包括:就餐时间外留餐、节假日或临时加班供餐、重大活动或特殊会议或其他突发情况时的就餐服务等。如有特殊情况需服务人员临时到位,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服务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准点开餐率达到100%,食品中毒事故为“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静(组长)、陈丽萍、郭学桃、曹云魁、武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中标单位为: 山西 (略) ,评审总得分:87.6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杏花岭区府西街26号        

联系方式:申女士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梅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清徐县 公告时间 **日 16:37
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静(组长)、陈丽萍、郭学桃、曹云魁、武飞(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3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学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杏花岭区府西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申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清徐食堂服务采购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QXSWJ*(招标文件编号:QXSWJ*)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小店区小马北街馨和佳苑10幢负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13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 (略) 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早、中、晚三餐及其他临时工作用餐服务。 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下,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包括食材(含辅材等)采购、餐食加工制作、餐厅安全生产和卫生保障、餐饮团队管理等。用餐形式主要为自助餐。早餐就餐人数约8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11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10人。同时应满足采购人其他临时工作用餐,包括:就餐时间外留餐、节假日或临时加班供餐、重大活动或特殊会议或其他突发情况时的就餐服务等。如有特殊情况需服务人员临时到位,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服务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格;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准点开餐率达到100%,食品中毒事故为“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静(组长)、陈丽萍、郭学桃、曹云魁、武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中标单位为: 山西 (略) ,评审总得分:87.6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杏花岭区府西街26号        

联系方式:申女士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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