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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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城建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94.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和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

服务要求:明确单元划分目的、意义、思路及原则,形成单元控制体系。明确单元内空间布局、规模与强度、蓝绿空间、公共服务与住房保障、综合交通、公用设施、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风貌景观、地下空间等方面的控制性内容等。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89号研发中心楼四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泗县泗水街道汴河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89号研发中心楼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城建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94.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和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

服务要求:明确单元划分目的、意义、思路及原则,形成单元控制体系。明确单元内空间布局、规模与强度、蓝绿空间、公共服务与住房保障、综合交通、公用设施、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风貌景观、地下空间等方面的控制性内容等。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日至**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89号研发中心楼四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泗县泗水街道汴河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89号研发中心楼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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