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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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TQ-CG-*

二、项目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大厦1001-100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路灯40盏、维修路灯30盏、强弱电节点整治7处、公交站台改造提升9处、公厕改造提升14座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祝亚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欢、张红光、刘元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0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街道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 (略)

地 址: (略) 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TQ-CG-*

二、项目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大厦1001-100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路灯40盏、维修路灯30盏、强弱电节点整治7处、公交站台改造提升9处、公厕改造提升14座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祝亚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欢、张红光、刘元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0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街道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 (略)

地 址: (略) 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成交公示信息&nbsp

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TQ-CG-*

二、项目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大厦1001-100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路灯40盏、维修路灯30盏、强弱电节点整治7处、公交站台改造提升9处、公厕改造提升14座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祝亚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欢、张红光、刘元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0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街道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 (略)

地 址: (略) 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TQ-CG-*

二、项目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大厦1001-100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全军乡熊家河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路灯40盏、维修路灯30盏、强弱电节点整治7处、公交站台改造提升9处、公厕改造提升14座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清单、答疑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祝亚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欢、张红光、刘元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0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街道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天启 (略)

地 址: (略) 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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