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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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 ||
公示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分别是: (略) 吉盈 (略) ,总分100.61分;广东 (略) ,总分99.58分;广东 (略) ,总分99.39分; (略) ,总分99.36分; (略) 合创 (略) ,总分98.63分。 | ||
中标候选人 | 广东 (略)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5(元)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工期(交货期) | 1733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佟剑飞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项目负责人有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有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禅城 (略) 2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联系地址 | (略) 禅城 (略) 28号公交大厦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3日18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8月16日18时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本项目的交易编号为:GC2024(SZ)XZ0020 2.本项目的定标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 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预计监理服务期为173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 ||
公示名称 | (略) 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定标结果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8月05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分别是: (略) 吉盈 (略) ,总分100.61分;广东 (略) ,总分99.58分;广东 (略) ,总分99.39分; (略) ,总分99.36分; (略) 合创 (略) ,总分98.63分。 | ||
中标候选人 | 广东 (略)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85(元)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工期(交货期) | 1733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佟剑飞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项目负责人有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有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禅城 (略) 2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联系地址 | (略) 禅城 (略) 28号公交大厦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3日18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8月16日18时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本项目的交易编号为:GC2024(SZ)XZ0020 2.本项目的定标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 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预计监理服务期为173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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