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财政局关于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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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财政局关于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平遥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平遥县 公告时间 **日 21: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涛(组长)、邢清莲、侯楠
总成交金额 ¥1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4-*
采购单位 平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遥县南外环财政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女士、0354-*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女士、0354-*

一、项目编号:sxmc磋字[2024]0729(招标文件编号:sxmc磋字[2024]0729)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晋晟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迎泽区文源巷34号联智港科创大厦五层501、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晋晟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承诺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业务,不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报告。
2、成交后,须由本项目经理人于三个工作日内跟采购方对接相关内容。
3、服务价格包含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现场调研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研发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家咨询费、社会调查费用、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费用、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合理利润及其他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其他费用。
4、供应商在完成绩效评价后,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由调查对象出具响应回执单,以保证评价报告、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5、承诺严格按本项目工作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全部受托评价任务。
6、后续服务完善周到,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项目后续的相关问题。
7、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可靠,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或失实, 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供应商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向县财政局反馈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在评价过程中遇到阻力或沟通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进行协调,确保评价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9、供应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应在县财政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确需推迟完成的,应及时与县财政局沟通报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的,在服务质量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9月底前提供相关文件及报告,达到验收标准。 符合行业规范及磋商文件技术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涛(组长)、邢清莲、侯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财政局     

地址: (略) 平遥县南外环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侯女士、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联系方式:王女士、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35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平遥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平遥县 公告时间 **日 21: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涛(组长)、邢清莲、侯楠
总成交金额 ¥1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4-*
采购单位 平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遥县南外环财政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女士、0354-*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女士、0354-*

一、项目编号:sxmc磋字[2024]0729(招标文件编号:sxmc磋字[2024]0729)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晋晟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迎泽区文源巷34号联智港科创大厦五层501、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晋晟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平遥县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承诺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业务,不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报告。
2、成交后,须由本项目经理人于三个工作日内跟采购方对接相关内容。
3、服务价格包含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现场调研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研发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家咨询费、社会调查费用、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费用、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合理利润及其他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其他费用。
4、供应商在完成绩效评价后,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由调查对象出具响应回执单,以保证评价报告、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5、承诺严格按本项目工作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全部受托评价任务。
6、后续服务完善周到,能够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项目后续的相关问题。
7、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可靠,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或失实, 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供应商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向县财政局反馈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在评价过程中遇到阻力或沟通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进行协调,确保评价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9、供应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应在县财政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确需推迟完成的,应及时与县财政局沟通报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的,在服务质量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9月底前提供相关文件及报告,达到验收标准。 符合行业规范及磋商文件技术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涛(组长)、邢清莲、侯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财政局     

地址: (略) 平遥县南外环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侯女士、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 (略)             

地 址: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联系方式:王女士、0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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