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发送至邮箱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筑面积 | 1.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45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38 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 | |
中 标总 造 价 | *.62元 | 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 | |
备注 |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101-SG006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江西 (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罗杰赣*9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小梅*0535质量员饶水英*0514安管员(C证)邓燕平(安全员1)赣建安C3(2024)*标准员王正忠(安全员2)赣建安C3(2023)*材料员张根根(安全员3)赣建安C3(2023)*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昊梁联系电话:*年08月13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出入口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450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8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8元,设计费*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中 标总 造 价*.62元①设计费*元,②施工建安费*.62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标工程范 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 (略) 、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综合管线、照明、绿化、建筑等所有设计内容)、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及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费;②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成品材料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及保管。③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④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由中标人向招标人“交钥匙”;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1、设计费的付款方式: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设计费支付给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①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5日前,承包人根据当月实际已完成工程量提出支付申请,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按确认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并经财政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施工结算价的1.5%,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退还。④工程建安费支付给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发包人。3、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在合同正式签订后14天内预付合同价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当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备注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担保期限交银行转账的,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交保函的,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0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施工负责人:罗杰(身份证号码*015),施工员:袁小梅(身份证号码*429),质量员:饶水英(身份证号码*52X),专职安全员1:邓燕平(身份证号码:*360),专职安全员2:王正忠(身份证号码:*036),专职安全员3:张根根(身份证号码:*912)。2、设计负责人:施上鹏(身份证号码:*711),道路专业负责人:曹飞(身份证号码:*07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程清华(身份证号码:*169),电气专业负责人:谢志富(身份证号码:*819),园林专业负责人:许邹(身份证号码:*24X)。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联合体成员单位:1、江西 (略) (牵头施工单位),2、重庆华筑 (略) (设计单位)。二、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至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08月13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08月13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53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招投标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