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安徽泓毅 (略) ERP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3976

标段名称

安徽泓毅 (略) ERP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4FW*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泓毅 (略)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 (略) 35号芜湖汽车电子创业园孵化大楼B0906-0908

联系人及电话

孙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镜 (略) 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亮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南山区科技园科 (略) 2号金蝶软件园

投标报价

*.00元

授权代表

章勇

服务期

365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瑞鹄 (略) 销售合同;2、浙江 (略) 销售合同;3、芜湖 (略) 销售合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邗江区智谷科技综合体 E 栋 6 楼

投标报价

*.00元

授权代表

廖勇平

服务期

365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江苏奥力威 (略) 销售合同。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安徽泓毅 (略) ERP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3976

标段名称

安徽泓毅 (略) ERP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21CG2024FW*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泓毅 (略)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 (略) 35号芜湖汽车电子创业园孵化大楼B0906-0908

联系人及电话

孙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略)

地址

(略) 镜 (略) 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亮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南山区科技园科 (略) 2号金蝶软件园

投标报价

*.00元

授权代表

章勇

服务期

365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瑞鹄 (略) 销售合同;2、浙江 (略) 销售合同;3、芜湖 (略) 销售合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邗江区智谷科技综合体 E 栋 6 楼

投标报价

*.00元

授权代表

廖勇平

服务期

365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江苏奥力威 (略) 销售合同。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