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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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其他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单价

数量

合计

1

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元/年

3

*元

2

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元/年

3

*元

3

安全与应急管理服务

50000元/年

3

*元

总计(含税包干价,*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取记者派驻、团队服务、技术支撑的模式,*方在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安排专职记者完成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工作。驻场运维团队应当服从*方工作安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完成*方其他相关采购需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一次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单位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二次支付为合同期满1年,采购单位根据考核得分支付费用,基数为合同总价的25%,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础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础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三次支付为合同期满2年,按照以上条款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四次支付为协议期限届满,*方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经*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5%。*方每次付款前,*方应向付款单位开具足额有效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长沙 (略) :*38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运维团队:*方仅为*方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办公场地,驻场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人身安全及就餐等均由*方负责;驻场服务人员须与*方上班时间同步,并严格遵守*方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合同期内,未经*方许可*方不得随意调离或更换驻场服务人员,如不称职*方有权要求*方更换。

5.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须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

5.2.3.响应时间:须提供7×24小时故障受理。一般情况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合同期三年内,*方应于每年期满前及时向*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方同意后由其组织相关人员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除首次申请付款外的凭证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5.3.2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周期:年度)

序号

分类

权重(分)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计分

1

事件

响应

20

1.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响应时间≤15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15分钟加扣1分。

2.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页面无法打开、栏目逾期未更新等问题,响应时间≤15分钟;

2

事件

恢复

时间

20

1.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恢复时间≤30分钟。

超过恢复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30分钟加扣1分。

3

服务

质量及保障

20

1.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严重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

每发生一起扣5分;

2.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

每发生一起扣5分;

3.由于*方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数据丢失、舆情或安全事件;

每发生一起扣5分;

4.出现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服务态度不佳、违反考勤制度等情况的;

每发生一次扣1分;

5.未按*方工作要求,提供合格驻场人员的。

每发生一次扣10分。

4

文档

管理

20

1.服务过程文档(含采购需求以及制度、规范中提及的各类工作日志、台账等)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1分;

2.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5

其他

要求

20

1.没有及时响应*方需求,未按时、按质提供服务和完成有关工作的。

每次扣2分。

2.其他违反采购要求、招标响应要求以及有关承诺的。

视情况扣1-5分

6

市对区绩效

考核

X

1. (略) 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评估排名中, (略) 园区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名;

按名次依次加10分、加5分、不加不扣、扣10分、扣20分。

2.在市对区政务新媒体评估中,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评为不合格时扣20分。

3.网站创新发展成效显著,获得年度网站创新成果案例奖的,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每次加3分,每次分别加5分、4分、2分。

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数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数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相应费用。

5.3.4项目验收,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方安排确定。

5.3.5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配合*方提供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以及*方为履行本项目职责所合理需要的任何信息和文件(涉密资料除外)。*方提供的资料、素材、图片和相关文字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如因*方提供的资料、素材、图片和相关文字记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由此所引起的诉讼、索赔等,由*方独立承担责任: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赔偿*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6.2*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以及*方的合理要求修正、完善所提交的项目成果。如*方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项目成果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正补充,*方应在承诺时间内再次进行修正补充。

6.3*方应对项目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因*方违约或因*方错误造成*方损失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6.4*方应保证项目成果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侵权,则由*方负责解决。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赔偿*方所遭受所有损失。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方未在双方约定时间提交项目成果或未在**双方另行协商的期限内提交项目成果,每延期一日,*方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提交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方应予以退回,且*方应支付*方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

7.5*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的,*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至符合要求,整改期间的费用由*方承担,整改2次仍不符合要求,*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方应予以退还,且*方应支付*方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

7.6如*方在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日内未向*方付款,则每迟延一日应向*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7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违约方一次性支付守约方相当于合同总标的额30 %的违约金,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终止而无效。

7.8*方累计违约金额以本合同已支付金额为限。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 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11.1.1网站内容运维

11.1.1.1 (略) 市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要求,以及*方要求,提出区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方案,形成责任划分表,明确信息发布和考核要求,并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按质以及有关要求更新维护栏目内容,兜底做好内容保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11.1.1.2按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完成头条、政务要闻以及其他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及时做好上级网站、本级政务新媒体有关信息向官网的转发布工作。

11.1.1.3协助建立和联络各部门网站信息员队*;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单位)反馈的账号登录、信息采编等问题,做好一对一指导服务,做好门户网站后台账号维护、权限分配、安全管理及检测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区门户网站信息员学台提供的第三方网站检测工具,以及其他专用检测工具,每天对区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监测服务,及时发现断错暗链、敏感词、错别字、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以及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每天及时受理上级网站检测报告问题整改和反馈。及时开展其他技术检测和人工检查,对不规范的代码进行修改优化,对内容保障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做好每日栏目监测、值班读网等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

11.1.3网站信箱回复等管理

11.1.3.1按上级考核要求,及时受理领导信箱信件,分发交办给有关部门,督促其按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写信人,并对答复信息进行审核,对时效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做好台账记录。协助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和回复;引导部门报送解读、征集调查等信息。

11.1.4网站栏目及视觉优化

11.1.4.1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方有关要求,对门户网站(PC版、移动版)的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展现形式、视觉效果等提出优化建议,并完成调整工作。规范网页标签统一展现形式,规范网站页面代码结构调整,统一网页模版标签置标的书写规范,规范附件及图片媒体信息文件的统一命名等。不定期整理网站网页模板,梳理模板与网页栏目和信息详情的绑定关系,清理不需要的网站网页模版。

11.1.4.2移动端适配:提供区门户网站在移动端应用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网站在移动端的页面设计、后台栏目优化建设,移动端页面适配以及后台数据维护等工作。

11.1.4.3专题策划: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方要求, (略) 区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制作特色专题专栏,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相应专题栏目,保障信息维护;组织开展和设计问卷调查,并完成信息统计。

11.1.4.4多媒体配套信息:对园区需要公开发布的园区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于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或会议活动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配套信息。

11.1.5检查评估和绩效考核

11.1.5.1编制报告:依据上级考核要求,按时按质提交网站自评自查报告、网站阅评报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网站年度运维报告及信息公开年报等。对照《网站季度常态化检测报告》及时整改问题并反馈情况。

11.1.5.2绩效考核:按照上级门户网站考核要求和工作部署做好优化调整、功能升级、栏目开发和迎接检查等工作,争取评价逐年提升并走在前列。在应对上级网站检测考核期,加强重点监测和应对。对照门户网站更新维护责任划分表,根据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以及有关台账记录,对各部门提出门户网站绩效考核建议。对各部门子网站每月开展常态化绩效评估。

11.1.5.3汇报反馈:每月形成月度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详细记录并统计各类问题,形成有关情况月报以及阅评报告,并根据网站使用新需求和围绕提高网站新鲜度,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当面进行工作汇报。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汇报。

11.2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11.2.1内容保障:总体保障“长沙经开区”官方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推文和有关栏目信息;组织各部门向官微投稿,并完成稿件的编辑、修改和发布工作;负责每天跟进重大会议活动,并及时编辑或转载发布有关信息;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做好专题系列稿件的策划、撰稿和发布工作;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的信息。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不低于2条,确保全面符合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要求。

11.2.2日常监测: (略) 政务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以及其他平台检测情况完成错别字、敏感词、外链、个人信息、更新情况等处理工作;对所有发布的稿件(含自行发布和转载),逐篇进行核稿,确保稿件无误;在核稿中发现供稿单位错情,逐篇进行登记并形成有关台账;做好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每日测试个巡检工作,确保功能正常。

11.2.3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参考有关单位政务新媒体先进经验,实时优化微信栏目设置,优化视觉设计;做好园区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的H5格式解读文件制作;做好法定节假日园区专题特色海报设计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智能回复、官微矩阵等实用功能。

11.2.4活动策划:每年策划并落地不少于2次官微活动。

11.2.5其他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微信粉丝管理和互动回复等工作,确保互动功能正常;每日检查其他栏目功能和展示情况,功能异常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到位;协助*方做好官方政务新媒体发布权限的进一步申请备案以及相关联络工作;将官微稿件分门别类向官网相关栏目转载发布。

11.3安全与应急管理

区门户网站专项应急预案以数据安全为前提,定期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内容包括:SQL注入、跨站请求伪造、跨站脚本、CGI漏洞、表单破解等安全漏洞监测,以及网页挂马、网页篡改等各种安全事件监测;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漏洞补*修复及服务器系统升级等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服务;制定备份计划,定期自动或手工对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系统应用、数据库、网页文件等数据进行备份;通过合理的网站应急预案,可以做到及时、准确处理网站故障,恢复网站的正常运行;确定应急目标与原则,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分配职责,建立预测、报告、预警制度,编制应急响应(软件和硬件故障处理)规则和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并按承诺按《服务考核计分表》中的时限要求完成响应和问题整改。建立7×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

11.4资源投入

11.4.1平台投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专业的运维监测平台作为补充,平台应当为正版授权、功能完善的软件。

11.4.2人员投入:采用驻场服务与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需配备驻场人员2名(1名负责政务新媒体撰稿及相关工作,1名负责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和其他工作),并与后台编辑、技术经理、技术实施工程师、美工设计、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二线支持团队,共同完成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工作。驻场运维团队应当服从*方工作安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派驻现场工作人员须经*方面试和同意。

11.5保密要求

11.5.1研究成果及所有调研数据(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方项目开始前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方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

11.5.2*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方的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方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5.3*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方在为*方提供服务中知悉的*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4*方须与*方签订保密协议,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及*方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及纪律,服从*方的工作安排,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网站和新媒体运维过程中数据和系统安全。

11.5.5本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对接触、知悉的秘密和*方确认的敏感资料、信息和数据,严格保守和保管,保证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途径披露,保证未经*方书面授权不被任何方式使用。

11.5.6本项目规定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方获取到*方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方公开本项目相关保密资料之日止,*方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方若违反保密义务,应向*方赔偿全部损失。

11.5.7驻场服务人员须与*方、*方签署保密承诺书,离职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确保敏感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泄密;遵守脱密期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 (略)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 蒋红波 法定代表人: 宁霞
委托代理人: 粟璟玉 委托代理人: 赵思仪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其他运营服务 其他运营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单价

数量

合计

1

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元/年

3

*元

2

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元/年

3

*元

3

安全与应急管理服务

50000元/年

3

*元

总计(含税包干价,*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取记者派驻、团队服务、技术支撑的模式,*方在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安排专职记者完成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工作。驻场运维团队应当服从*方工作安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完成*方其他相关采购需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一次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单位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二次支付为合同期满1年,采购单位根据考核得分支付费用,基数为合同总价的25%,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础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础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三次支付为合同期满2年,按照以上条款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四次支付为协议期限届满,*方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经*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5%。*方每次付款前,*方应向付款单位开具足额有效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长沙 (略) :*38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运维团队:*方仅为*方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办公场地,驻场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人身安全及就餐等均由*方负责;驻场服务人员须与*方上班时间同步,并严格遵守*方内部管理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合同期内,未经*方许可*方不得随意调离或更换驻场服务人员,如不称职*方有权要求*方更换。

5.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须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

5.2.3.响应时间:须提供7×24小时故障受理。一般情况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合同期三年内,*方应于每年期满前及时向*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方同意后由其组织相关人员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除首次申请付款外的凭证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5.3.2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周期:年度)

序号

分类

权重(分)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计分

1

事件

响应

20

1.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响应时间≤15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15分钟加扣1分。

2.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页面无法打开、栏目逾期未更新等问题,响应时间≤15分钟;

2

事件

恢复

时间

20

1.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恢复时间≤30分钟。

超过恢复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30分钟加扣1分。

3

服务

质量及保障

20

1.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严重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

每发生一起扣5分;

2.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

每发生一起扣5分;

3.由于*方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数据丢失、舆情或安全事件;

每发生一起扣5分;

4.出现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服务态度不佳、违反考勤制度等情况的;

每发生一次扣1分;

5.未按*方工作要求,提供合格驻场人员的。

每发生一次扣10分。

4

文档

管理

20

1.服务过程文档(含采购需求以及制度、规范中提及的各类工作日志、台账等)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1分;

2.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5

其他

要求

20

1.没有及时响应*方需求,未按时、按质提供服务和完成有关工作的。

每次扣2分。

2.其他违反采购要求、招标响应要求以及有关承诺的。

视情况扣1-5分

6

市对区绩效

考核

X

1. (略) 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评估排名中, (略) 园区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名;

按名次依次加10分、加5分、不加不扣、扣10分、扣20分。

2.在市对区政务新媒体评估中,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评为不合格时扣20分。

3.网站创新发展成效显著,获得年度网站创新成果案例奖的,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每次加3分,每次分别加5分、4分、2分。

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数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数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相应费用。

5.3.4项目验收,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方安排确定。

5.3.5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配合*方提供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以及*方为履行本项目职责所合理需要的任何信息和文件(涉密资料除外)。*方提供的资料、素材、图片和相关文字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如因*方提供的资料、素材、图片和相关文字记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由此所引起的诉讼、索赔等,由*方独立承担责任: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赔偿*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6.2*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以及*方的合理要求修正、完善所提交的项目成果。如*方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项目成果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正补充,*方应在承诺时间内再次进行修正补充。

6.3*方应对项目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因*方违约或因*方错误造成*方损失的,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6.4*方应保证项目成果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侵权,则由*方负责解决。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应赔偿*方所遭受所有损失。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方未在双方约定时间提交项目成果或未在**双方另行协商的期限内提交项目成果,每延期一日,*方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提交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方应予以退回,且*方应支付*方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

7.5*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的,*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至符合要求,整改期间的费用由*方承担,整改2次仍不符合要求,*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方应予以退还,且*方应支付*方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

7.6如*方在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日内未向*方付款,则每迟延一日应向*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7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违约方一次性支付守约方相当于合同总标的额30 %的违约金,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终止而无效。

7.8*方累计违约金额以本合同已支付金额为限。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 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11.1.1网站内容运维

11.1.1.1 (略) 市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要求,以及*方要求,提出区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方案,形成责任划分表,明确信息发布和考核要求,并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按质以及有关要求更新维护栏目内容,兜底做好内容保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11.1.1.2按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完成头条、政务要闻以及其他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及时做好上级网站、本级政务新媒体有关信息向官网的转发布工作。

11.1.1.3协助建立和联络各部门网站信息员队*;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单位)反馈的账号登录、信息采编等问题,做好一对一指导服务,做好门户网站后台账号维护、权限分配、安全管理及检测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区门户网站信息员学台提供的第三方网站检测工具,以及其他专用检测工具,每天对区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监测服务,及时发现断错暗链、敏感词、错别字、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以及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每天及时受理上级网站检测报告问题整改和反馈。及时开展其他技术检测和人工检查,对不规范的代码进行修改优化,对内容保障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做好每日栏目监测、值班读网等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

11.1.3网站信箱回复等管理

11.1.3.1按上级考核要求,及时受理领导信箱信件,分发交办给有关部门,督促其按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写信人,并对答复信息进行审核,对时效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做好台账记录。协助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和回复;引导部门报送解读、征集调查等信息。

11.1.4网站栏目及视觉优化

11.1.4.1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方有关要求,对门户网站(PC版、移动版)的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展现形式、视觉效果等提出优化建议,并完成调整工作。规范网页标签统一展现形式,规范网站页面代码结构调整,统一网页模版标签置标的书写规范,规范附件及图片媒体信息文件的统一命名等。不定期整理网站网页模板,梳理模板与网页栏目和信息详情的绑定关系,清理不需要的网站网页模版。

11.1.4.2移动端适配:提供区门户网站在移动端应用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网站在移动端的页面设计、后台栏目优化建设,移动端页面适配以及后台数据维护等工作。

11.1.4.3专题策划: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方要求, (略) 区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制作特色专题专栏,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相应专题栏目,保障信息维护;组织开展和设计问卷调查,并完成信息统计。

11.1.4.4多媒体配套信息:对园区需要公开发布的园区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于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或会议活动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配套信息。

11.1.5检查评估和绩效考核

11.1.5.1编制报告:依据上级考核要求,按时按质提交网站自评自查报告、网站阅评报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网站年度运维报告及信息公开年报等。对照《网站季度常态化检测报告》及时整改问题并反馈情况。

11.1.5.2绩效考核:按照上级门户网站考核要求和工作部署做好优化调整、功能升级、栏目开发和迎接检查等工作,争取评价逐年提升并走在前列。在应对上级网站检测考核期,加强重点监测和应对。对照门户网站更新维护责任划分表,根据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以及有关台账记录,对各部门提出门户网站绩效考核建议。对各部门子网站每月开展常态化绩效评估。

11.1.5.3汇报反馈:每月形成月度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详细记录并统计各类问题,形成有关情况月报以及阅评报告,并根据网站使用新需求和围绕提高网站新鲜度,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当面进行工作汇报。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汇报。

11.2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11.2.1内容保障:总体保障“长沙经开区”官方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推文和有关栏目信息;组织各部门向官微投稿,并完成稿件的编辑、修改和发布工作;负责每天跟进重大会议活动,并及时编辑或转载发布有关信息;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做好专题系列稿件的策划、撰稿和发布工作;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的信息。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不低于2条,确保全面符合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要求。

11.2.2日常监测: (略) 政务新媒体统一云监管平台以及其他平台检测情况完成错别字、敏感词、外链、个人信息、更新情况等处理工作;对所有发布的稿件(含自行发布和转载),逐篇进行核稿,确保稿件无误;在核稿中发现供稿单位错情,逐篇进行登记并形成有关台账;做好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每日测试个巡检工作,确保功能正常。

11.2.3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参考有关单位政务新媒体先进经验,实时优化微信栏目设置,优化视觉设计;做好园区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的H5格式解读文件制作;做好法定节假日园区专题特色海报设计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智能回复、官微矩阵等实用功能。

11.2.4活动策划:每年策划并落地不少于2次官微活动。

11.2.5其他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微信粉丝管理和互动回复等工作,确保互动功能正常;每日检查其他栏目功能和展示情况,功能异常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到位;协助*方做好官方政务新媒体发布权限的进一步申请备案以及相关联络工作;将官微稿件分门别类向官网相关栏目转载发布。

11.3安全与应急管理

区门户网站专项应急预案以数据安全为前提,定期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内容包括:SQL注入、跨站请求伪造、跨站脚本、CGI漏洞、表单破解等安全漏洞监测,以及网页挂马、网页篡改等各种安全事件监测;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漏洞补*修复及服务器系统升级等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服务;制定备份计划,定期自动或手工对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系统应用、数据库、网页文件等数据进行备份;通过合理的网站应急预案,可以做到及时、准确处理网站故障,恢复网站的正常运行;确定应急目标与原则,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分配职责,建立预测、报告、预警制度,编制应急响应(软件和硬件故障处理)规则和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并按承诺按《服务考核计分表》中的时限要求完成响应和问题整改。建立7×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

11.4资源投入

11.4.1平台投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专业的运维监测平台作为补充,平台应当为正版授权、功能完善的软件。

11.4.2人员投入:采用驻场服务与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需配备驻场人员2名(1名负责政务新媒体撰稿及相关工作,1名负责门户网站日常运维和其他工作),并与后台编辑、技术经理、技术实施工程师、美工设计、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二线支持团队,共同完成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工作。驻场运维团队应当服从*方工作安排,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派驻现场工作人员须经*方面试和同意。

11.5保密要求

11.5.1研究成果及所有调研数据(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方项目开始前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方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

11.5.2*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方的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方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5.3*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方在为*方提供服务中知悉的*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4*方须与*方签订保密协议,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及*方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及纪律,服从*方的工作安排,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网站和新媒体运维过程中数据和系统安全。

11.5.5本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对接触、知悉的秘密和*方确认的敏感资料、信息和数据,严格保守和保管,保证未经*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途径披露,保证未经*方书面授权不被任何方式使用。

11.5.6本项目规定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方获取到*方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方公开本项目相关保密资料之日止,*方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方若违反保密义务,应向*方赔偿全部损失。

11.5.7驻场服务人员须与*方、*方签署保密承诺书,离职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确保敏感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泄密;遵守脱密期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 (略)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 蒋红波 法定代表人: 宁霞
委托代理人: 粟璟玉 委托代理人: 赵思仪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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