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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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项目主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供应商不负责米、面、油、蔬菜及肉类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进货提供给供应商。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得到采购人许可进驻之日起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采用1+1+1模式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按1+1+1模式进行是指,上一年服务期的服务质量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续签订下一年合同,否则1年服务期合同到期将自动终止)。

4、采购预算:¥*.00元 ,最高投标限价¥*.00元

5、采购单位名称: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地址: (略) 蚌山 (略) 95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 (略) ,地址: (略) 蚌山 (略) 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

7、公告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按包列明):

名称: 安徽禾泉 (略) ,地址: (略) 东海道7777号,成交金额:¥*.58元,

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质量:达到采购人关于食堂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采购人地址: (略) 蚌山 (略) 955号,采购人联系电话:*。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填写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 (略) 经 (略) 100号,联系电话:0552-*。

11、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

项目名称: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人: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

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0552-*

信息发布主体: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8-16 16:30

资金落实证明.pdf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人承诺函(采购结果).pdf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人承诺函(采购结果).docx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docx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项目主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供应商不负责米、面、油、蔬菜及肉类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进货提供给供应商。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得到采购人许可进驻之日起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采用1+1+1模式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按1+1+1模式进行是指,上一年服务期的服务质量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续签订下一年合同,否则1年服务期合同到期将自动终止)。

4、采购预算:¥*.00元 ,最高投标限价¥*.00元

5、采购单位名称: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地址: (略) 蚌山 (略) 95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证鑫诚 (略) ,地址: (略) 蚌山 (略) 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

7、公告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19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按包列明):

名称: 安徽禾泉 (略) ,地址: (略) 东海道7777号,成交金额:¥*.58元,

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质量:达到采购人关于食堂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采购人地址: (略) 蚌山 (略) 955号,采购人联系电话:*。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填写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 (略) 经 (略) 100号,联系电话:0552-*。

11、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

项目名称: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人: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

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0552-*

信息发布主体: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8-16 16:30

资金落实证明.pdf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人承诺函(采购结果).pdf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心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人承诺函(采购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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