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宁陕至石 (略) (宁陕段)一标段临时用地地块主要用于宁石高速建设项目临时生活区、弃渣场等。涉及城关镇汤坪村、筒车湾镇许家城村临时使用耕地、林地等地类面积20.9539公顷。
2024年3月26日, (略) 陕西宁 (略) 一标项目经理部提交该项目临时用地验收申请,2024年4月3日,我局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3位土地复垦领域专家、县林业局、 (略) 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农水局、城关镇、华严村以及斜峪河村相关人员对宁石高速一标段已完成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地块进行了外业踏勘和内业资料审查,针对专家组、镇村及相关部门提出的临时用地存在的问题,宁石高速一标段项目部已经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6月12日,我局再次组织省厅备案的3 位专家以及镇村于部针对问题整改地块进行了复验,专家组以及参验人员一致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通过验收。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的要求,现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4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戚文刚 联系电话:0915-*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6日
宁陕至石 (略) (宁陕段)一标段临时用地地块主要用于宁石高速建设项目临时生活区、弃渣场等。涉及城关镇汤坪村、筒车湾镇许家城村临时使用耕地、林地等地类面积20.9539公顷。
2024年3月26日, (略) 陕西宁 (略) 一标项目经理部提交该项目临时用地验收申请,2024年4月3日,我局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3位土地复垦领域专家、县林业局、 (略) 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农水局、城关镇、华严村以及斜峪河村相关人员对宁石高速一标段已完成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地块进行了外业踏勘和内业资料审查,针对专家组、镇村及相关部门提出的临时用地存在的问题,宁石高速一标段项目部已经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6月12日,我局再次组织省厅备案的3 位专家以及镇村于部针对问题整改地块进行了复验,专家组以及参验人员一致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通过验收。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的要求,现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4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戚文刚 联系电话:0915-*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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