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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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成交公告

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B(AHJF)2024-056

二、项目名称: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繁昌区荻 (略) 东侧42号

中标金额:*.05元。

项目负责人:杨祥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范围: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要求:合格

时间:45天

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宏胜,鲁桂芬,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1、 (略) 繁昌区荻港镇多金科技项目水系迁改工程、时间:2023年7月18日;2、繁昌区孙村镇顺风梯级抗旱站更新改造工程、时间:2023年2月1日;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繁昌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无为县无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工

电话:*

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B(AHJF)2024-056

二、项目名称: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繁昌区荻 (略) 东侧42号

中标金额:*.05元。

项目负责人:杨祥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范围:2023年繁昌区繁阳镇(缸窑、茶山村)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要求:合格

时间:45天

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宏胜,鲁桂芬,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1、 (略) 繁昌区荻港镇多金科技项目水系迁改工程、时间:2023年7月18日;2、繁昌区孙村镇顺风梯级抗旱站更新改造工程、时间:2023年2月1日;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繁昌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无为县无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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