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点UPS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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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点UPS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点UPS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PZBWH-2024-064,于**日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怡宝 (略)

中标价(含税):

UPS主机(10KVA))单价(元): 6180.00

UPS蓄电池(12V-100AH)单价(元):1050.00

UPS蓄电池(12V-120AH)单价(元):1180.00

UPS电池箱(16节)单价(元):645.00

废旧UPS主机回收单价(元):100.00

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单价(元):10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 (略)

中标价(含税):

UPS主机(10KVA))单价(元): 5400.00

UPS蓄电池(12V-100AH)单价(元):985.00

UPS蓄电池(12V-120AH)单价(元):1250.00

UPS电池箱(16节)单价(元):580.00

废旧UPS主机回收单价(元):80.00

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单价(元):115.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略)

中标价(含税):

UPS主机(10KVA))单价(元): 7400.00

UPS蓄电池(12V-100AH)单价(元):1080.00

UPS蓄电池(12V-120AH)单价(元):1270.00

UPS电池箱(16节)单价(元):520.00

废旧UPS主机回收单价(元):110.00

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单价(元):125.00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公示期:自**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普项目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站(http://**)。

招标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合普项目 (略)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3号楼2109室。

其他公示项

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日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点UPS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PZBWH-2024-064,于**日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怡宝 (略)

中标价(含税):

UPS主机(10KVA))单价(元): 6180.00

UPS蓄电池(12V-100AH)单价(元):1050.00

UPS蓄电池(12V-120AH)单价(元):1180.00

UPS电池箱(16节)单价(元):645.00

废旧UPS主机回收单价(元):100.00

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单价(元):10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 (略)

中标价(含税):

UPS主机(10KVA))单价(元): 5400.00

UPS蓄电池(12V-100AH)单价(元):985.00

UPS蓄电池(12V-120AH)单价(元):1250.00

UPS电池箱(16节)单价(元):580.00

废旧UPS主机回收单价(元):80.00

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单价(元):115.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略)

中标价(含税):

UPS主机(10KVA))单价(元): 7400.00

UPS蓄电池(12V-100AH)单价(元):1080.00

UPS蓄电池(12V-120AH)单价(元):1270.00

UPS电池箱(16节)单价(元):520.00

废旧UPS主机回收单价(元):110.00

废旧UPS蓄电池回收单价(元):125.00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公示期:自**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普项目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站(http://**)。

招标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合普项目 (略)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3号楼2109室。

其他公示项

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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