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海丝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资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福建省国资海丝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资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内容:
福建省国资海丝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资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和福建省国资 (略) 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
三、采购结果
*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国人民 (略) 福建分公司 | (略) 鼓 (略) 99号标力大厦11层、13层北区 | 我司承诺如若中标,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计提经费8.*元/年。“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单价限价为1800元/人,计提经费扣除“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后其余用于“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但“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包1
中国人民 (略) 福建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
1-1 | 福建省 (略) 和福建省国资 (略) 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 | 3 | 年 | 我司承诺如若中标,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计提经费8.*元/年。“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单价限价为1800元/人,计提经费扣除“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后其余用于“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但“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庄瑜、林萍、刘清真、曾诚、刘羊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包干价人民币5000元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包1 :5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芙蓉弄7号-26室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 (略)
地 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联系人:黄工、潘工
联系方式:0591-*
福 (略)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内容:
福建省国资海丝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国资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和福建省国资 (略) 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
三、采购结果
*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国人民 (略) 福建分公司 | (略) 鼓 (略) 99号标力大厦11层、13层北区 | 我司承诺如若中标,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计提经费8.*元/年。“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单价限价为1800元/人,计提经费扣除“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后其余用于“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但“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包1
中国人民 (略) 福建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
1-1 | 福建省 (略) 和福建省国资 (略) 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 | 3 | 年 | 我司承诺如若中标,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计提经费8.*元/年。“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单价限价为1800元/人,计提经费扣除“一年期风险型固定项目”后其余用于“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但“重大疾病补充保障”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庄瑜、林萍、刘清真、曾诚、刘羊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包干价人民币5000元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包1 :5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芙蓉弄7号-26室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 (略)
地 址: (略) (略) 88号八一服务社4层
联系人:黄工、潘工
联系方式:0591-*
福 (略)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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