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公示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公示
河南平煤 (略) 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公示
(略) 受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河南平煤 (略) 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平煤 (略) 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
招标编号:ZPZB-24Z341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0日
二、招标范围(材料明细):详见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8月20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7评标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
包号 | 排名 | 入围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A | 1 | 河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6% |
2 | 浙江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7% | |
3 | 河南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685% | |
4 |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68% | |
5 | 河南海禾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5% |
五、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中国 (略) 及中国平煤神马 (略)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平煤 (略)
地 址:河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石晓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河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略) 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张安
一部电话:0375-*
电子邮箱:*@*63.com
财务电话:0375-*
河南平煤 (略) 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候选人公示
(略) 受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河南平煤 (略) 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平煤 (略) 氧化前物料销售项目入围供应商
招标编号:ZPZB-24Z341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0日
二、招标范围(材料明细):详见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8月20日
评标地点: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7评标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
包号 | 排名 | 入围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A | 1 | 河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6% |
2 | 浙江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7% | |
3 | 河南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685% | |
4 |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68% | |
5 | 河南海禾 (略) | 发货当周长江 (略) 现货A00铝的当周均价的94.5% |
五、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中国 (略) 及中国平煤神马 (略)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平煤 (略)
地 址:河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石晓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河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略) 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张安
一部电话:0375-*
电子邮箱:*@*63.com
财务电话: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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