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新埭镇政务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和诚-PH非采(2024)10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1日
七、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
八、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 | 浙江 (略) |
采购内容 |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产生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1家,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根据省、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工作要求,为推进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开展本项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中标价(元) | *.00 |
项目负责人 | 李文娟 |
服务期限 | 12个月,具体由业主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调整。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及业主要求。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章维超(组长)、袁雅锋、刘俊翔、陶 晓、张士军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略) 新埭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33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和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3-*
联系地址: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
(三)监管机构名称: (略) 新埭镇人民政府
监督投诉联系人:缪女士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3-*
监督投诉地址: (略) 新埭镇新南街398号
中标公告时间:2024年8月22日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新埭镇政务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和诚-PH非采(2024)10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31日
七、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
八、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 | 浙江 (略) |
采购内容 |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产生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1家,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根据省、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工作要求,为推进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开展本项目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中标价(元) | *.00 |
项目负责人 | 李文娟 |
服务期限 | 12个月,具体由业主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调整。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及业主要求。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章维超(组长)、袁雅锋、刘俊翔、陶 晓、张士军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略) 新埭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
联系地址: (略) 新 (略) 33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和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3-*
联系地址: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
(三)监管机构名称: (略) 新埭镇人民政府
监督投诉联系人:缪女士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3-*
监督投诉地址: (略) 新埭镇新南街398号
中标公告时间: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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