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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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中标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2-*-04-01-*

1.4 招标人:肥东新亚新 (略)

1.5 项目业主:肥东新亚新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GZ*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新安 (略) 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7 合同估算价:3500.*元

2.8 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①肥东新亚新 (略) 地块厂房总体布局,建筑结构3F, 1、2层每层层高8米,3层高5米。整栋楼配置货梯3台,客梯3台。整栋楼分为三个单体: (略) 建筑单体为大跨度钢构主体; (略) ( (略) )建筑单体为大跨度钢构主体;第三个单体为钢混结构主体,三个单体每楼层内部互通。基层占地面积不大于5000平米,钢构单体外立面装饰全部为玻璃幕墙,顶层安装光伏,配套建设维保车间。②厂房配套建设公共厕所、休息室、餐厅等。③场内建设480kw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设备5套(40把枪)、215kwh储能设备三套。④场内排 (雨污)水、消防、标识标牌、照明、弱电智能化、供电、供水及管线综合等。场内雨污分流设施, (略) 政雨污管道;涉及到雨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应做好对接,确保审批通过。⑤.按照施工图纸及*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投资金额*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其中钢结构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元。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2024年08月15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项目编号:2024ADDGZ*)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安徽金鹏 (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角*分 (小写:*.66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映春、曹娟、吴柱、张庆尧、龚云

公示日期:2024年08月22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7分2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8-2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8-22
    0天0小时7分
附件: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2-*-04-01-*

1.4 招标人:肥东新亚新 (略)

1.5 项目业主:肥东新亚新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GZ*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新安 (略) 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7 合同估算价:3500.*元

2.8 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①肥东新亚新 (略) 地块厂房总体布局,建筑结构3F, 1、2层每层层高8米,3层高5米。整栋楼配置货梯3台,客梯3台。整栋楼分为三个单体: (略) 建筑单体为大跨度钢构主体; (略) ( (略) )建筑单体为大跨度钢构主体;第三个单体为钢混结构主体,三个单体每楼层内部互通。基层占地面积不大于5000平米,钢构单体外立面装饰全部为玻璃幕墙,顶层安装光伏,配套建设维保车间。②厂房配套建设公共厕所、休息室、餐厅等。③场内建设480kw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设备5套(40把枪)、215kwh储能设备三套。④场内排 (雨污)水、消防、标识标牌、照明、弱电智能化、供电、供水及管线综合等。场内雨污分流设施, (略) 政雨污管道;涉及到雨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应做好对接,确保审批通过。⑤.按照施工图纸及*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总投资金额*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其中钢结构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元。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2024年08月15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充电桩生产项目(项目编号:2024ADDGZ*)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安徽金鹏 (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角*分 (小写:*.66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映春、曹娟、吴柱、张庆尧、龚云

公示日期:2024年08月22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7分2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8-2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8-22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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