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顺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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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抚顺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城 (略) 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1(%)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C*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一)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的监测户。(二)2024年度内符合纳入条件的农户,情况紧急的可先救助后履行纳入程序。

服务要求:(一)因病救助。1.救助 (略) 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元部分,按*元(含)以下、*元-*元(含)、*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30%、50%、7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元/年。未购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级医保部门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测算,扣除按医保规定应报销费用及免赔额后,按程序和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略) 医疗费用救助 (略) 收费票据原件,如原件 (略) 等理赔, (略) 等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注明已获理赔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如原件因特殊情况丢失开具复印件的,应由开具部门盖章。 (略) 治疗费用救助以其本年度治疗结算时间为准。2024年新纳入信息系统的监测对象,自纳入月份起前2个月的治疗费用,纳入2024年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救助范围。个人负担部分=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个人负担部分包括个人自付和个 (略) 医疗费用。单人一年内多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单人户救助前销户的,不再享受防贫保险救助。2.门诊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的,按医保政策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9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1.*元/年。(二)因灾救助。救助对象因灾(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失,扣除各种保险救助、政府灾害救助和社会捐助后, (略) 勘验损失超过*元以上部分,按*元(含)以下、1-*元(含)、*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40%、60%、8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元,其中家庭室内财产不超过0.*元。因灾需就医治疗的,按照因病类办法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家庭年内多次遭受灾害的,可累加计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但在保险单有效期和所有保险事务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服务标准:(一)资金筹集及结算。救助资金原 (略) 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略) 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元。年度产生 (略) 承担。年度救助资金扣除救助款及运营费用后结 (略) 财政或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不足部分由县区分担。 (略) 要对救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二)运作模式。在依法合规范围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1家辖内有县 (略) , (略) 乡村农业人口的“群体共享、定量不定人、共担风险、共同推进”的防贫保险模式,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员实施救助。(三)协调推进。防贫保险救助工作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要保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工作,扎实推进防贫保险各项工作。医保部门负责提供三保障等各类数据。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签订合作协议,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牵头落实。 (略) 要严格按照规定出险、核险和救助。(四)宣传引导。 (略)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 (略) 点、印制宣传资料等,做好防贫保险救助政策宣传,做到政策标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申报程序等家喻户晓,确保政策及时、广泛惠及农户。各县区要组织乡(镇)、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农户正确理解防贫保险救助政策。(五)监督管理。 (略) (略) 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报送救助进展情况,每季度报送保险资金救助详细情况。2025年1月底前完成救助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2月底前完成全部救助工作并出具年度结算报告。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救助情况进行抽查。对骗取套取防贫保险救助金的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各县区要公开监督方式、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娜、王运玲、唐西平、白绍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21-2号振兴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顺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丽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00 (略) 农业农村局-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二次).doc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城 (略) 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1(%)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C*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一)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的监测户。(二)2024年度内符合纳入条件的农户,情况紧急的可先救助后履行纳入程序。

服务要求:(一)因病救助。1.救助 (略) 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元部分,按*元(含)以下、*元-*元(含)、*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30%、50%、7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元/年。未购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级医保部门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测算,扣除按医保规定应报销费用及免赔额后,按程序和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略) 医疗费用救助 (略) 收费票据原件,如原件 (略) 等理赔, (略) 等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注明已获理赔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如原件因特殊情况丢失开具复印件的,应由开具部门盖章。 (略) 治疗费用救助以其本年度治疗结算时间为准。2024年新纳入信息系统的监测对象,自纳入月份起前2个月的治疗费用,纳入2024年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救助范围。个人负担部分=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个人负担部分包括个人自付和个 (略) 医疗费用。单人一年内多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单人户救助前销户的,不再享受防贫保险救助。2.门诊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的,按医保政策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9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1.*元/年。(二)因灾救助。救助对象因灾(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失,扣除各种保险救助、政府灾害救助和社会捐助后, (略) 勘验损失超过*元以上部分,按*元(含)以下、1-*元(含)、*元以上三个区间,分别按40%、60%、8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元,其中家庭室内财产不超过0.*元。因灾需就医治疗的,按照因病类办法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家庭年内多次遭受灾害的,可累加计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但在保险单有效期和所有保险事务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服务标准:(一)资金筹集及结算。救助资金原 (略) 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略) 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元。年度产生 (略) 承担。年度救助资金扣除救助款及运营费用后结 (略) 财政或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不足部分由县区分担。 (略) 要对救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二)运作模式。在依法合规范围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1家辖内有县 (略) , (略) 乡村农业人口的“群体共享、定量不定人、共担风险、共同推进”的防贫保险模式,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员实施救助。(三)协调推进。防贫保险救助工作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要保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工作,扎实推进防贫保险各项工作。医保部门负责提供三保障等各类数据。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签订合作协议,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牵头落实。 (略) 要严格按照规定出险、核险和救助。(四)宣传引导。 (略)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 (略) 点、印制宣传资料等,做好防贫保险救助政策宣传,做到政策标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申报程序等家喻户晓,确保政策及时、广泛惠及农户。各县区要组织乡(镇)、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农户正确理解防贫保险救助政策。(五)监督管理。 (略) (略) 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报送救助进展情况,每季度报送保险资金救助详细情况。2025年1月底前完成救助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2月底前完成全部救助工作并出具年度结算报告。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救助情况进行抽查。对骗取套取防贫保险救助金的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各县区要公开监督方式、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娜、王运玲、唐西平、白绍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21-2号振兴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顺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丽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00 (略) 农业农村局-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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