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补充协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
招标编号:BADL*
合同金额(万元):161.24
中标供应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3年7月28日签订了《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服务协议》(项目编号为:BADL* 、政府采购系统合同编号:HT_BADL*-A,以下称“原协议”)。由于*方培训计划及培训导师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如期完成项目有关协议所规定的内容,现就项目延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原合同服务期限进行补充变更条款,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现更改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2.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延期是双方友好沟通后而延期,不属于*方逾期违约,*方无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条款以原合同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促进*方社区健康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素质,提升服务内涵。为保障培训服务质量,申请执行原合同调整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采购人: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宝安区西乡街 (略) 126号
联系电话:0755-*
邮箱:*@*63.com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
招标编号:BADL*
合同金额(万元):161.24
中标供应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3年7月28日签订了《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服务协议》(项目编号为:BADL* 、政府采购系统合同编号:HT_BADL*-A,以下称“原协议”)。由于*方培训计划及培训导师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如期完成项目有关协议所规定的内容,现就项目延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原合同服务期限进行补充变更条款,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现更改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2.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延期是双方友好沟通后而延期,不属于*方逾期违约,*方无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条款以原合同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促进*方社区健康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素质,提升服务内涵。为保障培训服务质量,申请执行原合同调整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采购人: (略) 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宝安区西乡街 (略) 126号
联系电话:0755-*
邮箱:*@*63.com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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