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督导项目中标公告二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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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督导项目中标公告二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HHCG-G2024-0029 二、项目名称:“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督导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滨和 (略) *29U (略) 滨江区浦沿 (略) 426号岩大房文苑大厦13楼1326室 89.37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督导项目

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澄垃圾分类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2024年度力争南闸街道 “三定一督”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本次将对街道辖区内还未实施“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服务期限:(1)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2)督导服务期:自设备设施完成95%,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营之日起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勇、申萍、刘炼、俞烈涛、许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标准参照《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收取费用,合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南闸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南闸 (略) 11-13号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75号滨建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HHCG-G2024-0029 二、项目名称:“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督导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滨和 (略) *29U (略) 滨江区浦沿 (略) 426号岩大房文苑大厦13楼1326室 89.37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督导项目

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澄垃圾分类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2024年度力争南闸街道 “三定一督”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本次将对街道辖区内还未实施“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服务期限:(1)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2)督导服务期:自设备设施完成95%,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营之日起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勇、申萍、刘炼、俞烈涛、许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标准参照《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收取费用,合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南闸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 (略) 南闸 (略) 11-13号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75号滨建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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