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邀请竞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ITC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
三、竞价时间:2024年8月21日
四、竞价地点: (略)
五、竞价情况:本项目竞价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竞价工作。共8家竞买人参与竞价。竞价小组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了评审。
六、成交候选人:
排名 | 竞买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WH(瓦时)(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格能力 |
1 | 河南 (略) | 0.258 | 13 | 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不涉及 | 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
2 | 贵州 (略) | 0.25 | 13 | 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不涉及 | 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发布。
九、公示期:2024-08-24至2024-08-26。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出售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邓利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刘女士 (出售人) 联系电话: 028-*
接收邮箱:dengli0603.*@*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出售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中国 (略) 】
地 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
电话:*
联系人:邓利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国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邓利
2024年08月23日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邀请竞价。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ITC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第二次)
三、竞价时间:2024年8月21日
四、竞价地点: (略)
五、竞价情况:本项目竞价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竞价工作。共8家竞买人参与竞价。竞价小组按照竞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了评审。
六、成交候选人:
排名 | 竞买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WH(瓦时)(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资格能力 |
1 | 河南 (略) | 0.258 | 13 | 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不涉及 | 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
2 | 贵州 (略) | 0.25 | 13 | 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不涉及 | 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发布。
九、公示期:2024-08-24至2024-08-26。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出售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邓利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刘女士 (出售人) 联系电话: 028-*
接收邮箱:dengli0603.*@*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出售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 (略) 及联系方式:
【中国 (略) 】
地 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
电话:*
联系人:邓利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国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邓利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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