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费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1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费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2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 | *152 | (略) (略) 188号蔚蓝商务港D座12层、811室 | 85.45(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道路交通事故鉴定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道路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交通事故痕、车辆火灾鉴定、痕迹物证综合鉴定,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应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5号《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156号《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或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6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江苏省司法鉴定建设规范(试行)》(T/*)、《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通用规范》(SF/0072-2020)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应当对鉴定全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及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以备采购人随时查阅等,详见招标文件。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2.定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 (略) 泉 (略) 3号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刘赛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赛
电话:05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2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 | *152 | (略) (略) 188号蔚蓝商务港D座12层、811室 | 85.45(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道路交通事故鉴定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道路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交通事故痕、车辆火灾鉴定、痕迹物证综合鉴定,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应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5号《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156号《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或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6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江苏省司法鉴定建设规范(试行)》(T/*)、《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通用规范》(SF/0072-2020)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应当对鉴定全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及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以备采购人随时查阅等,详见招标文件。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2.定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 (略) 泉 (略) 3号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刘赛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赛
电话:05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