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合同公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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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合同公告-分

一、合同编号:11N*803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分**1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阿克苏

联系方式:0997-*

供应商(*方):浙江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联系方式:05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 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在主要客源地参加博览会或文旅推介会不少于1次、广告投放不少于3处、开展新媒体营销策划不少于3次等,拍摄一部“双珠”计划宣传片,持续扩大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 (略) 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服务要求:在主要客源地参加博览会或文旅推介会不少于1次、广告投放不少于3处、开展新媒体营销策划不少于3次等,拍摄一部“双珠”计划宣传片,持续扩大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 (略) 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 1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 (略)






附件信息:

一、合同编号:11N*803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分**1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阿克苏

联系方式:0997-*

供应商(*方):浙江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联系方式:05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 年主要客源地宣传推广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在主要客源地参加博览会或文旅推介会不少于1次、广告投放不少于3处、开展新媒体营销策划不少于3次等,拍摄一部“双珠”计划宣传片,持续扩大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 (略) 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服务要求:在主要客源地参加博览会或文旅推介会不少于1次、广告投放不少于3处、开展新媒体营销策划不少于3次等,拍摄一部“双珠”计划宣传片,持续扩大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 (略) 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 1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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