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2024年9-10月锌粉采购项目竞价结果公示
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2024年9-10月锌粉采购项目竞价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2024年9-10月锌粉采购项目 | 项目采购编号 | 来冶CG* | ||||||
采购人 | (略) | 采购方式 | 竞价 | ||||||
采购组织机构 | 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 ||||||||
采购范围 | (略) 2024年9-10月锌粉采购,划分为3个分标竞价采购。 A分标:采购208吨电炉锌粉,指标要求:全锌(总Zn)≥92%、金属锌(有效Zn)≥88%、Co≤0.08%、Cl≤0.2%、F≤0.1%、Pb≤2%、Ni≤0.08%,粒度80目筛(筛上物部分)≤1%。 B分标:采购64吨吹制锌粉,指标要求:总Zn≥94%,有效锌≥92%,粒度140目筛(筛上物部分)≤15%,Cd≤0.1%,Co≤0.01%,Ni≤0.01%,Cl≤0.2%,F≤0.1%,As≤0.01%,Pb≤2%,Al≤0.5%。 C分标:采购64吨高品质吹制锌粉,指标要求:高品质吹制锌粉:总Zn≥98%,有效锌≥97%,粒度80目筛(筛上物部分)≤1%,Cd≤0.1%,Co≤0.01%,Ni≤0.01% | ||||||||
竞价时间 | 2024年8月19日15时00分 | 竞价地点 | 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23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
A分标(电炉锌粉)成交候选人情况 | 预成交人 | 河北 (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2.2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2.00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3.0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3.00 %,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系数92%,该公司第二轮报价无效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3.1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3.10 %,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系数92%,该公司第二轮报价无效 | ||||||
B分标(吹制锌粉)成交候选人情况 | 预成交人 | (略) (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4.5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0.50 % | ||||||
第三轮报价系数 | 90.2%,注:第二轮竞价结果出现2名并列最低报价,由并列最低报价的2家单位进行第三轮竞价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1.0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0.50 % | ||||||
第三轮报价系数 | 90.3%,注:第二轮竞价结果出现2名并列最低报价,由并列最低报价的2家单位进行第三轮竞价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3.2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0.80 % | ||||||
C分标(高品质吹制锌)成交候选人情况 | 预成交人 | (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第一轮报价 | -*/吨 | 第二轮报价 | -*/吨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 (略) | |||||||
第一轮报价 | -*/吨 | 第二轮报价 | -*/吨,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700.00 元/吨,该公司第二轮报价无效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
第一轮报价 | 0元/吨 | 第二轮报价 | 放弃第二轮竞价资格 | ||||||
注:结算单价= (略) 1#锌锭的周均价+报价 | |||||||||
未通过评审的竞价人名称及原因依据 | (1)石家庄 (略)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保证金等,未通过资格评审。 (2) (略) (略) 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未通过资格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略) 、广西 (略) 、 (略) | ||||||||
质疑和投诉 | 若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 投诉联系方式 | *@*63.com |
采购人: (略)
采购组织机构: 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2024年8月23日
项目名称 | (略) 2024年9-10月锌粉采购项目 | 项目采购编号 | 来冶CG* | ||||||
采购人 | (略) | 采购方式 | 竞价 | ||||||
采购组织机构 | 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 ||||||||
采购范围 | (略) 2024年9-10月锌粉采购,划分为3个分标竞价采购。 A分标:采购208吨电炉锌粉,指标要求:全锌(总Zn)≥92%、金属锌(有效Zn)≥88%、Co≤0.08%、Cl≤0.2%、F≤0.1%、Pb≤2%、Ni≤0.08%,粒度80目筛(筛上物部分)≤1%。 B分标:采购64吨吹制锌粉,指标要求:总Zn≥94%,有效锌≥92%,粒度140目筛(筛上物部分)≤15%,Cd≤0.1%,Co≤0.01%,Ni≤0.01%,Cl≤0.2%,F≤0.1%,As≤0.01%,Pb≤2%,Al≤0.5%。 C分标:采购64吨高品质吹制锌粉,指标要求:高品质吹制锌粉:总Zn≥98%,有效锌≥97%,粒度80目筛(筛上物部分)≤1%,Cd≤0.1%,Co≤0.01%,Ni≤0.01% | ||||||||
竞价时间 | 2024年8月19日15时00分 | 竞价地点 | 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23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
A分标(电炉锌粉)成交候选人情况 | 预成交人 | 河北 (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2.2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2.00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3.0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3.00 %,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系数92%,该公司第二轮报价无效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3.1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3.10 %,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系数92%,该公司第二轮报价无效 | ||||||
B分标(吹制锌粉)成交候选人情况 | 预成交人 | (略) (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4.5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0.50 % | ||||||
第三轮报价系数 | 90.2%,注:第二轮竞价结果出现2名并列最低报价,由并列最低报价的2家单位进行第三轮竞价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1.0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0.50 % | ||||||
第三轮报价系数 | 90.3%,注:第二轮竞价结果出现2名并列最低报价,由并列最低报价的2家单位进行第三轮竞价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 (略) | |||||||
第一轮报价系数 | 93.20 % | 第二轮报价系数 | 90.80 % | ||||||
C分标(高品质吹制锌)成交候选人情况 | 预成交人 | (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第一轮报价 | -*/吨 | 第二轮报价 | -*/吨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北 (略) | |||||||
第一轮报价 | -*/吨 | 第二轮报价 | -*/吨,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最低报价-700.00 元/吨,该公司第二轮报价无效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
第一轮报价 | 0元/吨 | 第二轮报价 | 放弃第二轮竞价资格 | ||||||
注:结算单价= (略) 1#锌锭的周均价+报价 | |||||||||
未通过评审的竞价人名称及原因依据 | (1)石家庄 (略)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保证金等,未通过资格评审。 (2) (略) (略) 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未通过资格评审。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略) 、广西 (略) 、 (略) | ||||||||
质疑和投诉 | 若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 投诉联系方式 | *@*63.com |
采购人: (略)
采购组织机构: 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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