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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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 (略)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及《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 金)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 (略)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 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邮箱:*@*ttp://**


1.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2.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pdf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pdf


















根据《 (略)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及《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 金)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 (略)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 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邮箱:*@*ttp://**


1.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2.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2023年度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pdf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审核结果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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