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BI真空抽气系统低温泵中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NNBI真空抽气系统低温泵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招标文件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 (略) 合肥物 (略) 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NNBI真空抽气系统低温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聚能电物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区块经济开发区湖光路1599号1栋办公楼1层

中标(成交)金额:386.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合肥聚能电物 (略)

NNBI真空抽气系统低温泵

合肥聚能

非标定制

1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俊武、张克兵、曹红星、葛琳、梁立振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3.40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合肥物 (略)             

地 址: (略) 蜀山湖路350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杨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李庆、张飞、顾春燕0551-*/5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张飞、顾春燕

电 话:0551-*/5914

一、项目编号:24AT*(招标文件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 (略) 合肥物 (略) 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NNBI真空抽气系统低温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聚能电物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区块经济开发区湖光路1599号1栋办公楼1层

中标(成交)金额:386.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合肥聚能电物 (略)

NNBI真空抽气系统低温泵

合肥聚能

非标定制

1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俊武、张克兵、曹红星、葛琳、梁立振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3.40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合肥物 (略)             

地 址: (略) 蜀山湖路350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杨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李庆、张飞、顾春燕0551-*/5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张飞、顾春燕

电 话:0551-*/5914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