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医院肾内科胰岛素泵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来安县人民医院肾内科胰岛素泵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来 (略) 肾内科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 (略) 5号研发楼8326、8327室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来 (略) 肾内科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翠霞、李让玉、江航、汪华、蔡玉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2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 (略) 或安徽 (略) ,地址:来 (略) 11号或来安县新安镇双创产业园B座1105室,联系电话:*或*。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 (略) (略) 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来 (略)
地 址:来 (略) 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来安县新安镇双创产业园B座11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文彬、赵佩艳
电 话:*、*
十、附件
1.业绩
2.分项报价清单
0天5小时54分29秒
0天2小时22分41秒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来 (略) 肾内科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 (略) 5号研发楼8326、8327室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来 (略) 肾内科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翠霞、李让玉、江航、汪华、蔡玉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2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 (略) 或安徽 (略) ,地址:来 (略) 11号或来安县新安镇双创产业园B座1105室,联系电话:*或*。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 (略) (略) 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来 (略)
地 址:来 (略) 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来安县新安镇双创产业园B座11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文彬、赵佩艳
电 话:*、*
十、附件
1.业绩
2.分项报价清单
0天5小时54分2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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