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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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2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洪翔、曲赞红、宫瑶
总成交金额 ¥1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欢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 (略) 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先生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 (略) 8号SK大厦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夏欢;0415-*

一、项目编号:lnhy*(招标文件编号:lnh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哲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锦江街100号1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哲明 (略)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支付确认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造价咨询服务均须符合国家、辽宁省等现行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的相关规定。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洪翔、曲赞红、宫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收取招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振 (略) 28号        

联系方式:纪先生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8号SK大厦610室            

联系方式:夏欢;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欢

电 话:  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2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洪翔、曲赞红、宫瑶
总成交金额 ¥1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欢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 (略) 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纪先生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 (略) 8号SK大厦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夏欢;0415-*

一、项目编号:lnhy*(招标文件编号:lnh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哲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锦江街100号12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哲明 (略)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略) (略) 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支付确认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造价咨询服务均须符合国家、辽宁省等现行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的相关规定。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洪翔、曲赞红、宫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收取招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振 (略) 28号        

联系方式:纪先生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8号SK大厦610室            

联系方式:夏欢;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欢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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