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大冶市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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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大冶市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0:05
评审专家名单 徐瑞明,王中华,吴昊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柯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陈贵镇陈贵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罗家桥街 (略) 3号(申报承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大冶市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0:00:37|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 (略)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85_二;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略) 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邓城大道49号国际创新产业基地8幢3层308(住所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106.*(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 106.*(万元)

工程类

名称: (略) 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肖琼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徐瑞明,王中华,吴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27

2、评审地点: (略) (略) 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1.045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06.*(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略) 陈贵镇陈贵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罗家桥街 (略) 3号(申报承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伟

电 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0:05
评审专家名单 徐瑞明,王中华,吴昊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柯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陈贵镇陈贵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罗家桥街 (略) 3号(申报承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大冶市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大冶市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0:00:37|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 (略)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85_二;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略) 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邓城大道49号国际创新产业基地8幢3层308(住所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106.*(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 106.*(万元)

工程类

名称: (略) 陈贵镇政府家属区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肖琼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徐瑞明,王中华,吴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27

2、评审地点: (略) (略) 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1.045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06.*(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陈贵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略) 陈贵镇陈贵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罗家桥街 (略) 3号(申报承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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