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甲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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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编号
SW*JPQ0001
工程名称
亮*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SW*JPQ*
标段名称
亮*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连金普新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心
招标代理
辽宁程越 (略)
工程类型
水工建筑物工程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项目辖区
金州区
建设地点
亮*店街道蚕厂村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标候选人情况
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标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略)
(略)
注册资质
主要人员姓名
金环
李相伟
王琳琳
个人业绩
证书编号
D*
D*
企业资质
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施工·施工专业分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施工·施工专业分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工期
60
60
60
标价格
*.16
*.97
*.98
质量评定
执行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质量目标:合格
合格(执行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合格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在业务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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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编号
SW*JPQ0001
工程名称
亮*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SW*JPQ*
标段名称
亮*店街道蚕厂村潘屯饮水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连金普新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心
招标代理
辽宁程越 (略)
工程类型
水工建筑物工程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项目辖区
金州区
建设地点
亮*店街道蚕厂村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标候选人情况
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标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略)
(略)
注册资质
主要人员姓名
金环
李相伟
王琳琳
个人业绩
证书编号
D*
D*
企业资质
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施工·施工专业分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施工·施工专业分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工期
60
60
60
标价格
*.16
*.97
*.98
质量评定
执行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质量目标:合格
合格(执行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合格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在业务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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