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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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结果公告

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受 河南省开创 (略) 的委托,就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8月22日 (略) 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8月27日 (略) 第二开标室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

1.2项目编号:HNKC-2024-013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投资总额:*.78元

1.5项目概况: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门卫工程及室外工程

1.6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1.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施工

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 (略) 页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 (略) (略) 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略) 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 (略) 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12时30分

定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0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委组长:王建坡

2、其他评委成员:吴长法,吴建伟,杨东瑜,张东军

五、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定标组长:张亚龙

2、其他评委成员:孟静文 李培磊

六、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 (略) (略) 。经核查:第一标段:最终通过 (略) 均通过定标核查,分别是:河 (略) ,河南 (略) ,河南 (略) ,河南省通许 (略) ,有0家公司未通过定标核查。

七、中标信息如下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一标段: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施工

中标人

河南省通许 (略)

中标价格

*.14 元

项目经理

王伟

证书名称

建造师证

证号

豫 *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工期

30 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八、其他补充事项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1.名称: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

地址:通 (略) 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 (略)

地址: (略) 通 (略) 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

3.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附件下载: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结果公告

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受 河南省开创 (略) 的委托,就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8月22日 (略) 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8月27日 (略) 第二开标室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

1.2项目编号:HNKC-2024-013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投资总额:*.78元

1.5项目概况: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门卫工程及室外工程

1.6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1.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施工

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 (略) 页截图),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 (略) (略) 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略) 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 (略) 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12时30分

定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0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委组长:王建坡

2、其他评委成员:吴长法,吴建伟,杨东瑜,张东军

五、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定标组长:张亚龙

2、其他评委成员:孟静文 李培磊

六、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 (略) (略) 。经核查:第一标段:最终通过 (略) 均通过定标核查,分别是:河 (略) ,河南 (略) ,河南 (略) ,河南省通许 (略) ,有0家公司未通过定标核查。

七、中标信息如下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一标段: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原通许县曙光学校)二期项目施工

中标人

河南省通许 (略)

中标价格

*.14 元

项目经理

王伟

证书名称

建造师证

证号

豫 *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工期

30 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八、其他补充事项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略) 公共资源 (略) 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1.名称:通许县第三实验学校

地址:通 (略) 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 (略)

地址: (略) 通 (略) 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

3.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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