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SZYX-C2024-0052
二、项目名称: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方圆 (略) | *28R | (略) 海 (略) 33号 | 94.7(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38U | (略) 5045号507室L区31号 | 93.87(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广州绿 (略) | *839 | (略) 天 (略) 246、248、250号2801房自编07房 | 93.82(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略) | *11U |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 92.5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范围:一标段为吴江区、吴中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二 (略) 、相城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三 (略) 、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四标 (略) 、 (略) 、虎丘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 (略) 建设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将组织开展202 (略) 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通过抽取其中170家重点单位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202 (略) 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步核查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服务标准:成交单位提交的核查报告应经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意见,确保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钧、宋福明、张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预算金额*以下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本项目各标段成交服务费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虎 (略) 8号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原鑫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0512-*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0512-*转8002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其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学习使用。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本站对此不承担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 (略) 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项目编号:JSZC-*-SZYX-C2024-0052
二、项目名称: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方圆 (略) | *28R | (略) 海 (略) 33号 | 94.7(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38U | (略) 5045号507室L区31号 | 93.87(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广州绿 (略) | *839 | (略) 天 (略) 246、248、250号2801房自编07房 | 93.82(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略) | *11U |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 92.5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范围:一标段为吴江区、吴中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二 (略) 、相城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三 (略) 、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四标 (略) 、 (略) 、虎丘区区域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 (略) 建设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将组织开展202 (略) 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通过抽取其中170家重点单位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202 (略) 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步核查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服务标准:成交单位提交的核查报告应经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意见,确保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钧、宋福明、张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预算金额*以下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本项目各标段成交服务费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虎 (略) 8号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原鑫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0512-*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0512-*转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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