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2024年办公场所保洁及员工餐厅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2024年办公场所保洁及员工餐厅服务项目第三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办公场所保洁及员工餐厅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截至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仅河南泓犀 (略) 1家供应商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公开比选失败,采购方式转为与河南泓犀 (略) 进行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ITCC-HNTT*-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办公场所保洁及员工餐厅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08月29日完成评审工作。
经谈判,推荐河南泓犀 (略) 为成交候选人。
四、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泓犀 (略) 】(信用代码:*MA3XFH5D95)
应答报价(综合折扣系数):97.56 %
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河南泓犀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五、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六、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期:2024-08-30至2024-09-02。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王龙飞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wanglongf.*@*hinaccs.cn
纪检监督电话:*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九、 (略) 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B区B1806室
联 系 人:吴鹏波、郭慧洋、郝啸博、王龙飞
电 话:*、*、*、*
电子邮件:wupengbo0130.*@*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国 (略)
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办公场所保洁及员工餐厅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截至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仅河南泓犀 (略) 1家供应商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公开比选失败,采购方式转为与河南泓犀 (略) 进行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ITCC-HNTT*-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办公场所保洁及员工餐厅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08月29日完成评审工作。
经谈判,推荐河南泓犀 (略) 为成交候选人。
四、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泓犀 (略) 】(信用代码:*MA3XFH5D95)
应答报价(综合折扣系数):97.56 %
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资格能力:【河南泓犀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五、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六、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期:2024-08-30至2024-09-02。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王龙飞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wanglongf.*@*hinaccs.cn
纪检监督电话:*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九、 (略) 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B区B1806室
联 系 人:吴鹏波、郭慧洋、郝啸博、王龙飞
电 话:*、*、*、*
电子邮件:wupengbo0130.*@*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国 (略)
日期: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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