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东临溪镇水源地保护及污染治理项目-农村污水工程一期枫溪组、山头组中标候选人公示
休宁县东临溪镇水源地保护及污染治理项目-农村污水工程一期枫溪组、山头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能合全 (略) 受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休宁县东临溪镇水源地保护及污染治理项目-农村污水工程一期(枫溪组、山头组)(HJXGC2024G06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8月29日10时00分0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略) (略) | 安徽 (略) | |
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北、 (略) 西尚泽时代广场A5幢办2504室 | (略) 屯溪区东方丽景花园120号 | (略) (略) 龙腾街道和平苑46号楼124# | ||
资料公示 | 安徽 (略) | (略) (略) | 安徽 (略) | ||
投标报价 | *.91元 | *.54元 | *.04元 | ||
工期 | 180日历日 | 180日历日 | 180日历日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朱斌 | 程泽斌 | 张国平 | |
相关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 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休宁县东临溪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余先生 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能合全 (略) | |||
地址 | (略) 屯溪 (略) 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张工 0559-*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2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能合全 (略) 0559-* 联系人:张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安徽能合全 (略)
安徽能合全 (略) 受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休宁县东临溪镇水源地保护及污染治理项目-农村污水工程一期(枫溪组、山头组)(HJXGC2024G06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8月29日10时00分0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 (略) | (略) (略) | 安徽 (略) | |
地址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北、 (略) 西尚泽时代广场A5幢办2504室 | (略) 屯溪区东方丽景花园120号 | (略) (略) 龙腾街道和平苑46号楼124# | ||
资料公示 | 安徽 (略) | (略) (略) | 安徽 (略) | ||
投标报价 | *.91元 | *.54元 | *.04元 | ||
工期 | 180日历日 | 180日历日 | 180日历日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朱斌 | 程泽斌 | 张国平 | |
相关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 皖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休宁县东临溪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余先生 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能合全 (略) | |||
地址 | (略) 屯溪 (略) 12号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张工 0559-*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2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能合全 (略) 0559-* 联系人:张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安徽能合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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