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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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7:43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于泓鹏、陈奕华、张莉、孔慧霞; 采购人代表名单:许伟英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总中标金额 ¥5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0-*-150/106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桥禺山大道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警官 020-*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女士/张女士 020-*-150/106
附件:
附件1 (略)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更正后发售稿】F24GZ0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CLF0124GZ03QY72(招标文件编号:CLF0124GZ03QY72)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桥 (略) 137号

中标(成交)金额:5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 本项目服务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本部食堂、一中队食堂、二中队食堂、三中队食堂、五中队食堂、七中队食堂等六个机关食堂。项目执行期间,服务点如因采购人工作需要作出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调整工作地点和调配岗位人员。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项目拟采购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安全卫生、质量可靠的餐饮管理服务商提供驻场服务。上述机关食堂配置完整的厨具、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照明采光良好。餐厅设备及环境完善,现能够正常运作供应膳食。项目总费用控制在人民币57.*元以内,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法定节假日及采购人因工作需中标人配合提供夜餐或临时加餐保障时的加班费、伙食、住宿、体检费、劳保用品及服装费用、五险一金、高温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等所有费用,如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服务费具体以人员投入情况,并结合月度服务考核评价情况等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中明确) 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于泓鹏、陈奕华、张莉、孔慧霞;采购人代表名单:许伟英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元以下,费率为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3.85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 (略) (略) 桥禺山大道15号        

联系方式:孙警官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胡女士/张女士 020-*-15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20-*-150/1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7:43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于泓鹏、陈奕华、张莉、孔慧霞; 采购人代表名单:许伟英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总中标金额 ¥5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0-*-150/106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桥禺山大道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警官 020-*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女士/张女士 020-*-150/106
附件:
附件1 (略)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更正后发售稿】F24GZ0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CLF0124GZ03QY72(招标文件编号:CLF0124GZ03QY72)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桥 (略) 137号

中标(成交)金额:5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 本项目服务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本部食堂、一中队食堂、二中队食堂、三中队食堂、五中队食堂、七中队食堂等六个机关食堂。项目执行期间,服务点如因采购人工作需要作出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调整工作地点和调配岗位人员。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服务项目拟采购一家有资质、有经济实力、诚信度高、管理严格、安全卫生、质量可靠的餐饮管理服务商提供驻场服务。上述机关食堂配置完整的厨具、冷藏和加热设备,抽排烟气效果好,照明采光良好。餐厅设备及环境完善,现能够正常运作供应膳食。项目总费用控制在人民币57.*元以内,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法定节假日及采购人因工作需中标人配合提供夜餐或临时加餐保障时的加班费、伙食、住宿、体检费、劳保用品及服装费用、五险一金、高温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等所有费用,如中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服务费具体以人员投入情况,并结合月度服务考核评价情况等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中明确) 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于泓鹏、陈奕华、张莉、孔慧霞;采购人代表名单:许伟英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元以下,费率为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3.85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 (略) (略) 桥禺山大道15号        

联系方式:孙警官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胡女士/张女士 020-*-15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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