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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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合同公告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开福分局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优惠率(%)
1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0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实结算,每十天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1-20%)。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汇总表

1、粮油类

类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单位

年需求量

粮类

1、型号规格:25kg/袋(编织袋装);

2、互混率(%):≤5.0;

3、不完善粒:≤3.0%;

4、黄米粒:≤1.0%;

5、碎米总量:≤15%;

6、水分:≤14.5%;

7、色泽光洁,正常米香味,无异味;

8、符合国家GB1354-2018标准;

9、籼米。

按实

油类

1、型号规格:20L/桶(桶装);

2、色泽:淡黄色至浅黄色;

3、无异味,口感好;

4、透明度:澄清、透明;

5、水分及挥发物(%)≤0.10;

6、酸价(KOH)(mg/g)≤0.50;

7、过氧化值(mmol/kg)≤5.0;

8、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

9、符合国家GB/T1535-2017标准。

按实

2、干货、豆制品类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香菇、木耳、海带、

笋子、干豆角、红 枣、银耳、莲子、 薏米、干蘑菇、粉 丝、墨鱼、鱿鱼、

紫菜、黄豆、绿豆、

其他干货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公斤

按实

2

各类豆制品

符合 GB/T 23494-2009 、GB 2712-2014 标准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 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 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 内质呈蜂窝状,不粘 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 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 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 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 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 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公斤

按实

3

其他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公斤

按实

3、蛋类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鸡蛋

符合 GB2707 、GB2762 、GB2763 标准

公斤

按实

4、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生抽、蚝油、调料、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 豆瓣酱、榨菜、腌 菜等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 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T-469)》、《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 QS 质量认证)。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 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 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 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 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 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 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 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调料:颗粒均匀、饱满。无杂质,无发霉虫蛀、 无受潮、等变质现象。无明显刺鼻酸味。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 其它异味、异物。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其他调味品。

/

按实

注:(1)*方按需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 ,*方必须满足*方实际需求。

(2)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3)*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方须向*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方须向*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购据实结算。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方自备,*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二)定价方式

(1)以食材单价*(1-20%)为依据进行结算。

(2)食材单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湖南长沙马王 (略) ”及“ (略) 红星 (略) 场”发布的对应的供货产品的价格,若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 (略) 麦德龙 (略) 对应的供货产品的团购平均价格为食材单价。由*方提供《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没有发布价格的则须提供带有产品名称、 (略) 麦德龙、 (略) 提供的团购价。 (略) 麦德龙、沃尔玛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京东自营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为便于实际结算,经**双方协商,每月1号、11号、21号根据上述定价依据,确定1号至10号、11号至20号、21号至月底的食材单价标准。

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十天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1-20%)。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方免费提供,*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价=最终结算单价*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方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方有责任根据*方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方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方对*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方出具有效凭证与*方协商,*方需及时调整。

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方应按*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1 —— 2025-08-31

3.2 履行地点:每天按*方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配送频率一般为两天一次。*方提前1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方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 (略) 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配送时,*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清单供应,否则,*方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并取得*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方。*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8)出入库管理:*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每十天结算一次,每十天的最后一天进行对账结算,对账结果经*方审定后,*方根据审定结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方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方指定账户。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集里桥支行( (略) :*0036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按照*方的要求,*方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方供货。

(2)送货质量: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

(3)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方要求退换货,*方应保证在*方指定的时间内送到。

(4)*方临时加货处理:当*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方应在*方下单后2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5)接到*方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方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方正常开餐。

(6)在供货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方承担。

(3)*方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方有权拒收。

(4)*方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方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2)*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若*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方。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且*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方所有损失。

(3)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方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方运输到*方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方负责。*方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方的正常需求量。*方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方。*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方、*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4)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方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方承担。因*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方违约,*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方赔偿。

(5)*方应确保*方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方不能按时送货,*方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方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方承担。合同期内*方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6)*方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提出索赔要求。

(7)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将*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方要求退换货,*方应保证在*方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每次扣款1000元。

食堂物资采购 (略) 原则,*方应每10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 (略) 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每次扣款1000元,询征结果与*方不相符情况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方赔偿。

(9)接到*方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方应及时知会*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方正常开餐。

(10)*方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方承担。另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11)为*方装卸货物提供相应便利,但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卸货后,交付给买受方之时起由买受方承担,因此卸货前由出卖方承担,如果发生毁损、灭失,*方需负责免费调换及补足.

(12)*方须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若*方不满足相关资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赔偿*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3)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与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要求相符合。对于不合格产品的保护、存放所发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14)*方须配合*方安排补货,补货价格不能高于本合同原定价格。

(15)如遇不可抗力延迟交货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费用由*方自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每次扣款1000元,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2)*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方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方赔偿。

(3)*方每月对*方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但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或*方违反合同约定须终止合同的情形除外。

(6)因*方原因,*方终止或解决合同的,*方须向*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

7.4 应尽量协商解决争议,不得停止供货。除法律规定和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除外,*方不得以价格确认等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为由影响供货进度,如遇特殊货物有争议的或因双方争议影响正常供货进度的,则*方可以选择单方宣布解除合同。除因*方上述行为导致本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履行无意义外,对于**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按实结算。

7.5若*方供给*方的产品的质量、完好程度、新旧程度等与本合同约定及样品不一致,或*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格的,*方有权向*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达3次的,*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7.6 *方因与第三方纠纷引发诉讼、仲裁,导致*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方除须向*方支付*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外,还应向*方支付*方因承担连带责任支付金额10%的违约金。前述金额*方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方有权向*方追偿。

7.7 *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及或全部权利义务分包、转包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方还需对实际履行的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8 因*方违约造成*方受损,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须全额赔偿,具体以*方损失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险费等,*方有权从应付*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方对此无异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方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方发现*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开福区东风路刘家冲1号 地址: (略) (略) 淮川街道北园社区金沙中路二巷15号
法定代表人: 刘一斌 法定代表人: 袁习知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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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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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开福分局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优惠率(%)
1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三:粮油类、蛋类、干货、豆类、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0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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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实结算,每十天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1-20%)。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汇总表

1、粮油类

类型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单位

年需求量

粮类

1、型号规格:25kg/袋(编织袋装);

2、互混率(%):≤5.0;

3、不完善粒:≤3.0%;

4、黄米粒:≤1.0%;

5、碎米总量:≤15%;

6、水分:≤14.5%;

7、色泽光洁,正常米香味,无异味;

8、符合国家GB1354-2018标准;

9、籼米。

按实

油类

1、型号规格:20L/桶(桶装);

2、色泽:淡黄色至浅黄色;

3、无异味,口感好;

4、透明度:澄清、透明;

5、水分及挥发物(%)≤0.10;

6、酸价(KOH)(mg/g)≤0.50;

7、过氧化值(mmol/kg)≤5.0;

8、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

9、符合国家GB/T1535-2017标准。

按实

2、干货、豆制品类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香菇、木耳、海带、

笋子、干豆角、红 枣、银耳、莲子、 薏米、干蘑菇、粉 丝、墨鱼、鱿鱼、

紫菜、黄豆、绿豆、

其他干货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公斤

按实

2

各类豆制品

符合 GB/T 23494-2009 、GB 2712-2014 标准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 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 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 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 内质呈蜂窝状,不粘 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 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 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 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 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 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公斤

按实

3

其他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公斤

按实

3、蛋类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鸡蛋

符合 GB2707 、GB2762 、GB2763 标准

公斤

按实

4、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序号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生抽、蚝油、调料、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 豆瓣酱、榨菜、腌 菜等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 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T-469)》、《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 QS 质量认证)。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 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 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 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 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 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 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 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调料:颗粒均匀、饱满。无杂质,无发霉虫蛀、 无受潮、等变质现象。无明显刺鼻酸味。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 其它异味、异物。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其他调味品。

/

按实

注:(1)*方按需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 ,*方必须满足*方实际需求。

(2)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3)*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方须向*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方须向*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购据实结算。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方自备,*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二)定价方式

(1)以食材单价*(1-20%)为依据进行结算。

(2)食材单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湖南长沙马王 (略) ”及“ (略) 红星 (略) 场”发布的对应的供货产品的价格,若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 (略) 麦德龙 (略) 对应的供货产品的团购平均价格为食材单价。由*方提供《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没有发布价格的则须提供带有产品名称、 (略) 麦德龙、 (略) 提供的团购价。 (略) 麦德龙、沃尔玛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京东自营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为便于实际结算,经**双方协商,每月1号、11号、21号根据上述定价依据,确定1号至10号、11号至20号、21号至月底的食材单价标准。

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十天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1-20%)。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方免费提供,*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价=最终结算单价*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方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方有责任根据*方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方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方对*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方出具有效凭证与*方协商,*方需及时调整。

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方应按*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1 —— 2025-08-31

3.2 履行地点:每天按*方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配送频率一般为两天一次。*方提前1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方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 (略) 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配送时,*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清单供应,否则,*方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并取得*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方。*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8)出入库管理:*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每十天结算一次,每十天的最后一天进行对账结算,对账结果经*方审定后,*方根据审定结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方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方指定账户。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集里桥支行( (略) :*0036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按照*方的要求,*方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方供货。

(2)送货质量: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

(3)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方要求退换货,*方应保证在*方指定的时间内送到。

(4)*方临时加货处理:当*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方应在*方下单后2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5)接到*方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方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方正常开餐。

(6)在供货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方承担。

(3)*方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方有权拒收。

(4)*方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方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2)*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若*方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方。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且*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方所有损失。

(3)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方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方运输到*方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方负责。*方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方的正常需求量。*方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方。*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方、*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4)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方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方承担。因*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方违约,*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方赔偿。

(5)*方应确保*方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方不能按时送货,*方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方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方承担。合同期内*方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6)*方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方提出索赔要求。

(7)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将*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方要求退换货,*方应保证在*方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每次扣款1000元。

食堂物资采购 (略) 原则,*方应每10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 (略) 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每次扣款1000元,询征结果与*方不相符情况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方赔偿。

(9)接到*方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方应及时知会*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方正常开餐。

(10)*方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方承担。另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11)为*方装卸货物提供相应便利,但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卸货后,交付给买受方之时起由买受方承担,因此卸货前由出卖方承担,如果发生毁损、灭失,*方需负责免费调换及补足.

(12)*方须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若*方不满足相关资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赔偿*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3)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与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要求相符合。对于不合格产品的保护、存放所发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14)*方须配合*方安排补货,补货价格不能高于本合同原定价格。

(15)如遇不可抗力延迟交货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费用由*方自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每次扣款1000元,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2)*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方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方赔偿。

(3)*方每月对*方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但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或*方违反合同约定须终止合同的情形除外。

(6)因*方原因,*方终止或解决合同的,*方须向*方承担1万元违约金。

7.4 应尽量协商解决争议,不得停止供货。除法律规定和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除外,*方不得以价格确认等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为由影响供货进度,如遇特殊货物有争议的或因双方争议影响正常供货进度的,则*方可以选择单方宣布解除合同。除因*方上述行为导致本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履行无意义外,对于**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按实结算。

7.5若*方供给*方的产品的质量、完好程度、新旧程度等与本合同约定及样品不一致,或*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格的,*方有权向*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达3次的,*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7.6 *方因与第三方纠纷引发诉讼、仲裁,导致*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方除须向*方支付*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外,还应向*方支付*方因承担连带责任支付金额10%的违约金。前述金额*方有权在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方有权向*方追偿。

7.7 *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及或全部权利义务分包、转包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方还需对实际履行的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8 因*方违约造成*方受损,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须全额赔偿,具体以*方损失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险费等,*方有权从应付*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方对此无异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方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方发现*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开福区东风路刘家冲1号 地址: (略) (略) 淮川街道北园社区金沙中路二巷15号
法定代表人: 刘一斌 法定代表人: 袁习知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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