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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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ZC-2024-07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12楼

成交金额:95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贾成海、吴东升、潘立恒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1)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核定和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合同

(2)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3)宜良县(工业园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及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服务项目

(4)云南宜良产业园区2023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5)云南勐海产业园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弋江分局

地址: (略) 长江南路82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

一、项目编号:HZZC-2024-07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12楼

成交金额:95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贾成海、吴东升、潘立恒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1)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管理范围核定和2023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合同

(2)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3)宜良县(工业园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及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服务项目

(4)云南宜良产业园区2023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5)云南勐海产业园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弋江分局

地址: (略) 长江南路82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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