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第4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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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第4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TF-*SL-*
一、招标概况
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第4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于2024年08月07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8月29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2019开标,并于2024年08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举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团风段)项目管理部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 (略) 湖北泽海水利 (略) 、 (略) (略) 湖北 (略) 、武汉 (略)
投标报价
(元)
*.63 *.10 *.96
质量(如有)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2)信息化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60 60 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祖德光 吴鹏 汪倩
证书名称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举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团风段)项目管理部
地址:团风县
联系人:熊斌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11层5号
联系人:朱衡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团风县团 (略) 12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8月30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TF-*SL-*.zip

信息来源:http://**-a2c7-4ddf-8*e7cf*.html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TF-*SL-*
一、招标概况
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举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团风段)第4标段采购施工总承包(PC)于2024年08月07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8月29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2019开标,并于2024年08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举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团风段)项目管理部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 (略) 湖北泽海水利 (略) 、 (略) (略) 湖北 (略) 、武汉 (略)
投标报价
(元)
*.63 *.10 *.96
质量(如有)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2)信息化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 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60 60 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祖德光 吴鹏 汪倩
证书名称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举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团风段)项目管理部
地址:团风县
联系人:熊斌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文荟街76号南湖星光时代11层5号
联系人:朱衡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团风县团 (略) 12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8月30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TF-*SL-*.zip

信息来源:http://**-a2c7-4ddf-8*e7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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